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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一天后即答复“裁减特别调查部”

接文总统指示拿出“自我改革方案”

只保留首尔地方检察厅等3处,其余全部撤销
派驻其他机关的检察官全部撤回

检察改革尽管形成舆论已久,但实际变化迟迟不见,而本次以“调查曹国”争议为转机,突然取得快速进展。

文总统指示检察总长尹锡悦对检察系统进行“自我改革”一天后,大检察厅于10月1日提出一个改革方案,其内容是大幅裁减特别调查部并撤回派驻其他机关的所有检察官等。检方拿出改革方案速度之快超乎预料,看来是要明确表示检察改革同调查法务部长官曹国是两码事。青瓦台方面就检方发表的内容评价说:“认为这是必须的,并给予积极评价,希望它能够成为检察改革的开始,这是国民所期盼的。”

9月4日,尹锡悦检察总长正在走向大检察厅内部食堂。(图片来源:韩联社)

■特别调查部裁减将视情况决定

大检察厅当天下午宣布:“根据总统指示,大检察厅将就‘检察权行使方式、调查习惯、组织文化’等征求检察成员意见,制定一个将‘保障人权’视为最优先课题的检察改革方案。”大检察厅将立即执行或向法务部建议执行三大改革,即:只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等三个检察厅中继续保留特别调查部;撤回派驻其他机关的所有检察官,安排到刑事部和公判部工作;停止使用检察长专车。

在此之前,文总统在听取法务部长官曹国汇报工作时,指示让检察总长尹锡悦“广泛征求意见,早日制定一个可以使检察队伍成为受信任的权力机关的方案”。 检方一天后就拿出了方案。

大检察厅提到的裁减特别调查部问题是检察改革中的最重要议题之一。检方屡屡滥用手中的调查权和起诉权从而破坏检方的政治中立,因而多数意见认为检方应减少直接调查,专注于指挥调查和保护人权。此前,前大检察厅长文武一也曾推进裁减特别调查部,于2017年8月撤销了全国41个地方检察厅中专门负责特别调查业务的部门,去年又撤销了昌原地方检察厅、蔚山地方检察厅特别调查部,目前只有七个检察厅(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仁川、水原、大田、大邱、釜山、光州地方检察厅)保留着特别调查部。大检察厅一位官员称:“除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之外,继续保留特别调查部的其他两个地方检察厅将根据地区的特殊性和检察系统特别调查需求决定。”

派驻37个其他机关的57名检察官马上撤回。检察官派驻其他机关,一向被批评为扩大检方影响并使检方权力化。配给检察长使用的专车和司机一种“次官级待遇”象征,这种待遇将立即停止。大检察厅方面计划只在指挥调查、前往其他机关、出差等情况下使用公车。

对外公布嫌疑内容、公开传唤嫌疑人一向被认为侵犯人权。大检察厅还计划广泛征求内部及外部意见,就这些问题进一步制定具体改革方案。大检察厅一位官员对国会方面目前正在讨论的包括调整检察和警察调查权在内的检察改革方案表示赞成,他说:“修改《大检察厅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宏观层面的检查制度改革,应当遵照国会决定去履行。”

■ 迅速发表方案的背景

大检查厅方面拿出改革方案如此之快,是鉴于最近政府和执政党正在向大检察厅全方位施压且市民通过“烛光集会” 呼吁进行检察改革而施出的先手。检方认为既然迟早免不掉的就不如自己采取主动,而且也需要明确表示对曹国长官家人的调查不是对检察改革的抵制,这样反而能够让人们看到检方积极参与检察改革的姿态。由此看来,按照尹总长“只进不退”的风格,对曹长官家人进行调查的基调不会发生变化。

有评价认为,检方发表的改革方案方案是前瞻性的。共同民主党议员琴泰燮评价说:“尽管今后的进程还有待观察,方案本身非常有意义也具有前瞻性。”但一位曾经在检方担任过高官的律师说:“虽然特别调查部只保留三处,发生案件时完全可以由总长裁量构成特别调查组。”

大检察厅一位官员称:“总长人事听证会后,一直在准备制定改革方案,文总统的指示恰恰提供了一个契机,经过内部会议讨论,终于发表出来。由检方首先提出改革措施,对法务部也有帮助。”法务部方面当天也表示“将与检方协商,尽最大努力推进检察改革”。

崔友利 申智珉 金元哲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11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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