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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案宣判将可进行电视直播

韩国大法院允许直播重大案件的一审、二审宣判

图为5月23日,左侧衣领写有囚犯号码“503号”的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正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大法庭内等待审判开始。(图片来源:摄影共同采访团)

今后,像前总统朴槿惠审判一样为韩国民众所关心的大案宣判将可通过电视直播观看。

7月25日,韩国大法院召开大法官会议修改了相关规定,决定在获得审判长允许后,在重大案件的一审、二审阶段,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直播。到目前为止,对于重大案件,只允许在公审或法庭辩论开始前进行有限拍摄。

审判直播仅限于重大案件的一审、二审阶段,在被告人同意或被认定事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并获得审判长允许后,才可对宣判过程进行直播。审判长可以为维护辩论权、防御权以及法庭秩序等,限制拍摄时间、方法和条件等。

修改后的规定将于下个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适用于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以及前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等的干政宣判也将根据审判长的决定进行直播。韩国大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是仅在被认定为(国民的)知情权等公共利益较大时的有限许可,因此类似艺人案件等仅凭关注度高这一理由将不被允许进行直播”。上个月,大法院以韩国全国法官为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有68%的受访者同意直播。

余岘镐 高级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04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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