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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朴槿惠扔烧酒瓶的40多岁男子获刑1年

3月24日,在大邱达城郡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私邸前,朴槿惠在私邸门口发表感言时,一居民向朴槿惠投掷烧酒瓶。(图片来源:韩联社)

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扔烧酒瓶的4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大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1部8月18日作出判决,向朴槿惠投掷烧酒瓶的李某(4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李某因特殊伤害未遂而被拘留起诉。今年3月朴槿惠抵达位于大邱达城郡的私邸,在私邸门口发表感言时,李某向朴槿惠投掷烧酒瓶。烧酒瓶落在距离朴槿惠3米左右的地方。当时李某主张,朴槿惠没有对“人民革命党事件”道歉,所以向她投掷了烧酒瓶。但是李某并非此事件的受害者。

法院表示,被告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确实试图使用危险物品对朴槿惠造成伤害。被告没有从受害者那里得到原谅,也没有为此进行努力。如果受害者实际受到伤害,由此受到的影响将会非常大。被告的犯罪行为直接对大众造成危险,且有引发其他犯罪的可能,因此受到谴责的可能性非常大。被告有多项刑事处罚的前科,但仍然再次犯罪,因此再犯的可能性也很高。

金圭贤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area/yeongnam/1055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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