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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 美国,有资格拿人权说三道四吗?

姜祯求 前东国大学社会学教授

姜祯求 前东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上个月30日,美国通过每年进行的例行活动,公开了针对200多个国家的“各国人权报告”。美方针对朝鲜称“要对严重侵犯人权负责任”,并声称中国实施了“对维吾尔族的集体屠杀”。拜登政府已经公然表明将通过人权、民主、法制中心的“价值同盟”,对中国实施封闭与孤立的战略竞争。

人权应该作为普遍规范来尊重,但不以人权本身为目的,而是将人权用作维持霸权手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即便如此,只要是有关人权,人们总是把人权看作美国或西方国家的专利一样,接受他们的主张。

人权可以被定义为人类享有尊严,并得到各种条件保障的权利。1966年联合国大会采纳的国际人权公约大致划分为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公约(简称B公约)以及生存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简称A公约)。这其中最致命的缺点是对生存权的轻视。

古今中外,无论男女老少,世上任何事物都无法与之进行交换的最高贵的东西就是生命。从因战争等生命权受到侵害中被解放的和平生命权,摆脱了传染病等的健康生命权,从贫困中摆脱出来的生存生命权,这才是人权的核心。然而,国际人权公约只是将生存生命权规定为A公约。

这里将以这种概括性的人权理解为基础,探讨一下美国是否有资格评价世界各国的人权状况。

第一,虽然全世界95%以上的国家都批准了人权A、B公约,但美国只认可B公约,美国的人权标准远未达到国际标准。

第二,美国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谴责以色列为借口,于2018年退出理事会。谴责人权侵害国家是理事会的本分。而以此为由退出,并对“所有”国家的人权挑起是非,其本身就是伪善的行为。

第三,正如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几年前所说,在美国242年的历史上,没有战争的时间只有16年,美国是历史上最好战且最大程度侵犯和平生命权的国家。再加上美国每年四万多人死于枪击,还无法做好枪支管控,是对生命权麻木的国家。

第四,美国新冠病毒患者死亡人数为57万左右,美国是最缺乏健康生命权的国家。再加上美国虽然占有世界疫苗生产的27%,但对外出口却为零,与之相反中国占据世界疫苗生产的33%,但出口却达到62%。只重视自己的国家,美国有什么资格对世界人权指指点点?

第五,美国的生存生命权(A公约)差距最严重,流浪者达58万左右,而三个富人所拥有的的财富比所有低收入者的50%还要多(民主党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尽管如此,他们还经常狡辩这不是人权问题。

第六,乔治•弗洛伊德遭因遭受警察暴力执法而死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致谴责美国种族歧视和警察暴力。据悉,非裔美国人的新冠确诊人数是白人的三倍,死亡病例是白人的两倍,被警察杀害的概率是白人的三倍。这种种族歧视和仇视犯罪是顽疾,但美国却一直对此束手无策。

第七,美国是世界最大的监视社会。据爱德华•斯诺登的揭露,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每天在全世界进行17亿件的间谍活动。这种情况下,侵犯他国自由市民权、侵犯私生活等言论只能令人啼笑皆非。

第八,以华斯普(WASP,白人主流阶级)为根基的五眼联盟(Five Eyes,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组建世界性情报监听共享体系Echelon,复活了“血统民族主义”,而拜登政府在对华战略竞争中正积极利用这一点。像这样打着人权的旗号,美国站在了召唤血统主义的反人权、反时代的前列。

仅从这些来看,假借人权的名义,为维持霸权而挣扎的美国,真是令人可悲、可笑。强烈要求,从那些不以高贵人权为目的,而将人权滥用为延长霸权手段的卑劣行为和顽疾中摆脱出来。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99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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