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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总统一职是“为自己做无嫌疑结论”而设立的职位吗?

当地时间11月23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左)和夫人金建希乘坐总统专机“空军一号”飞抵法国巴黎奥利国际机场。(图片来源:韩联社)

朴溶铉 评论员

朴溶铉 评论员

想不到到韩国总统办公室和法务部还会做出这种发言。总统尹锡悦在对“金建希特检法”行使否决权时给出的理由会是什么呢?估计会用“该法案有害于国会议员选举”、“包含违宪要素”之类的话来把事情压下去。但尹锡悦在行使否决权的理由中,硬是加入了如下发言。

“这是12年前还没结婚的时候发生的事,文在寅政府忙活了2年,别说起诉金建希了,连传唤都没能进行”。(总统秘书室室长李官燮)

“文在寅政府时期,检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对金建希进行了高强度调查,甚至因调查强度过高被批评为无理和过度,但对金建希女士不仅没有起诉,甚至连传唤都未能进行”。(法务部)

该发言不仅包含了对特检法内容有问题的主张,还包含了对金建希股价操纵嫌疑本身的有罪无罪判断。从该言论可以看出,尹锡悦实际上是认为金建希“没有嫌疑,没有进一步调查的理由”。在总统秘书室室长的简报和法务部的报道资料中,该发言意味着总统的判断,是行使否决权的正式理由。但这起案件俨然是目前检察机关正在调查的案件。在宪法和法律中,总统对正在调查的特定事件无权进行判断,尹锡悦做出此类发言相当于是越权。

连一句都不会服输的国民力量党非常对策委员长韩东勋,在担任法务部长官期间,对金建希女士的调查也只是原则性地回答称,“我认为检方会公正地调查、公正地处理。”作为“尹锡悦师团”一员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宋庚镐,在国政监查时被问及“是否会对金建希女士做出无罪判决”时回答称,“调查正在进行中。”由此可见,“亲尹检查团”也一直握着该案迟迟未能对金建希女士做出无嫌疑结论。但令人惊讶的是,此次总统室和法务部却将该案当做已结案的案件。“尹锡悦师团”占据着检察部门的要职还不够,现在还要求检察机关对正在调查的案件做出无嫌疑结论。因此,特检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大。但因总统室和法务部已下达指示,要求检察机关对金建希女士进行无嫌疑处理,所以今后更无法期待公正的调查。

总统虽可以从政治主张的角度做出证明自己配偶是清白的判断,但将此作为行使否决权这一宪法权力的正式依据,就是完全不同层面的问题。这是非常危险的违宪行为。此次尹锡悦总统行使否决权是不正当地将权力私有化。

尹总统在担任检察总长时也曾因权力私有化而受到指责。在尹锡悦岳母崔恩顺的各种嫌疑浮出水面并正在进行调查的2020年3月,大检察厅制作了包含证明崔恩顺无嫌疑的“总长岳母嫌疑应对文件”。若大检察厅如此行动,很有可能在该过程中对一线调查产生影响。当时,崔恩顺伪造银行余额嫌疑的公诉时效快到期,但检察机关连传唤调查都没进行,因此受到了“消极调查”的批评。大检察厅不是某个人的私人律师,但却制定出这样的文件,包庇崔恩顺所涉嫌疑,这无异于私人动用公共组织资源。尹锡悦当上总统后,也反复出现权力私有化的争议,这不禁让人怀疑,尹锡悦是不是从根本上就存在公共伦理方面的问题。

但这并不是简单的重复。此次案件不是关于尹锡悦的岳母,而是关于其妻子,且尹锡悦总统本人更是在此次案件中直接行使自己固有的否决权,从这一点来看,其形态更加露骨。

最重要的是,总统这个职位的分量不能与检察总长相比,因此事态的严重性是无法比较的。总统是需要为国家命运和国民生活承担责任的职位,可以说公共责任的担子非常重,不容许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可以说,总统是为承担该责任而被赋予最高权限的职位,而尹锡悦却将其巨大的权力私自用于保卫夫人,甚至不惜做出违宪行为。由此,尹锡悦总统的威信将大打折扣,其行为不仅给总统职位抹黑,也让他自己变得好笑。

大检察厅在“崔恩顺嫌疑应对文件”中指示做出“无嫌疑”处理,但崔恩顺伪造银行余额的嫌疑最终被判有罪,正在服刑。尹锡悦总统“自认为金建希无嫌疑”拒绝特检,那么金建希涉嫌操纵股价案又将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这不禁让人回想起尹锡悦总统两年前的发言。

“为什么有人会拒绝特检?因为犯了罪所以拒绝。若进行调查,弄清了真相,这个人就会坐牢,所以他拒绝。”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1123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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