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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韩国人在越南涉嫌“贩毒”于当地被判死刑

图为,当地时间11月11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家庭青少年法院,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死刑的韩国人金某(右)。(图片来源:VN Express)

两名韩国人因在越南贩运毒品而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

当地时间11日,越南媒体VN Express报道称,当天在胡志明市家庭青少年法院,韩国籍金某(63岁)和姜某(30岁)、中国籍甲某和15名越南人共18人因涉嫌走私216公斤毒品被判处死刑。这是胡志明市当地法院迄今为止首次因毒品案一次性判处18人死刑。

据越南媒体VN Express报道,金某曾担任过警察。但韩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此前曾表示,“金某并非韩国警察出身”。报道称,2000年至2016年,金某曾因违反出入境相关法律在韩国服刑6次。其出狱后于2019年在越南定居,并开办了一家向韩国出口花岗岩的企业。

2020年初,金某在一家韩餐馆结识了中国人甲某。同年6月,金某接受了甲某提出的偷运毒品(每公斤3808美元)建议,并拉拢了在监狱结识的姜某。

当地时间11月11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家庭青少年法院,包括两名韩国人在内的18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图片来源:VN Express)

2020年7月18日,他们为了将一堆藏有毒品的花岗岩石板运往韩国,前往凯莱(Cat Lai)港,当场被军人和公安等逮捕。当时在集装箱内发现了40公斤甲基苯丙胺(冰毒)。另一家当地媒体报道称,主谋是一名越南人,此人坦白称毒品是从柬埔寨运进胡志明市的,部分毒品在当地流通,部分运往韩国。

越南媒体VN Express还报道称,此前在8月进行的审判中,金某表示,“被甲某骗了,与甲某协商时,以为要运输的东西(不是毒品)是西地那非”。据悉,甲某也主张自己被主谋越南人所骗,。

越南是全世界打击毒品犯罪最严厉的国家之一。携带或走私600克以上的海洛因、可卡因或2.5公斤以上的冰毒最高将被判处死刑。制造或流通100克以上海洛因或300克以上其他非法毒品也将被判处死刑。

李侑珍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asiapacific/1116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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