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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能否将以色列定为危害人类罪

战争与犯罪

以色列或使用白磷弹袭击黎巴嫩
南非、瑞士等国要求ICC介入

国际特赦组织当地时间10月31日主张,以色列使用了白磷弹攻击黎巴嫩。 图为,10月15日,以军将被推测为是白磷弹的炮弹投向黎巴嫩南部边境村庄后爆炸的情景。(图片来源:美联社 韩联社)

以色列军队称将会攻击真主党武装组织,并将巴以冲突战线扩张到黎巴嫩。10月29日,国际特赦组织公布了以色列军队在黎巴嫩南部城市达希拉使用国际法禁止武器白磷弹的证据(用致命毒性物质白磷制造的炸弹),并主张“应以战争罪对以色列进行调查”。

在此两天前,国际刑事法院(ICC)检察官卡里姆•汗在埃及开罗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谴责了以色列封锁加沙平民、断绝粮食和药品的无耻行为。会前,卡里姆•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声明,警告以色列可能会承担《罗马规约》规定的“刑事责任”。除了此次袭击事件,卡里姆•汗还表示“正在积极调查”2014年以色列在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犯下的罪行,并补充加沙武装组织哈马斯也在调查之列。

继俄乌冲突爆发后,巴以之间又爆发战争,世界似乎正在逐渐走向悲剧。战争本身就是无比残酷的历史事件,但目前我们或许可以努力减少这种残酷事件的发生。国际法规定,任何国家禁止拷问、杀害战俘或强制战俘进行劳役,如果相关国家使用可怕武器对普通民众身体造成巨大伤害或大规模屠杀平民,国际社会就予以制裁,制定这一规则的目的就在于减少战争的残酷程度。联合国通过的各种条约和国际法、联合国的决议案等均体现了这种规则框架。叙利亚政府军队的化学武器攻击、以色列使用白磷弹等,许多国家都一度违反了国际法。但相较于没有国际规则的情况,大多数国家都会尽力遵守规则以避免对本国产生不利影响。

大规模屠杀、蓄意杀伤平民、战时性暴力、虐待和处决战俘、攻击平民地区和保健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通常会被定为危害人类罪。这个概念比“战争罪”更加笼统,国际社会开始以审判形式在法庭上定战争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1945年8月,伦敦宪章成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活动依据,并设立了“危害人类罪”这一新的法律范畴。当时的另一个补充概念是“反和平罪”,即将策划和发动战争的行为本身作为犯罪来对待。但在纽伦堡审判中,纳粹德国犯下的屠杀犹太人行为并未被定罪。直到1948年以色列建国并公开寻找战争屠杀犯,犹太人遭受大屠杀才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

如同其他概念一样,国际社会对犯罪的认识也在与时俱进。危害人类罪概念是经过国际习惯法和若干国际法庭的审判而发展起来的,对危害人类罪作出最明确规定的文件是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其目的是建立国际刑事法院。根据《罗马规约》,“对平民进行广泛的、有组织的攻击”,实施谋杀和屠杀、奴役、强制驱逐或强制转移、监禁和酷刑、性侵和强制怀孕、强制实施绝育手术等行为都属于危害人类罪,另外也包括种族、族裔或出于文化和宗教原因迫害特定群体或进行种族隔离的行为。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之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ICTY)、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西非内战战犯法庭、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等相继成立,但顾名思义,其运作过程仅仅涉及“个案”(CASE-BY-CASE)。此外,这些审判耗时过长,嫌疑人往往能够“安度晚年”,这不禁让人发问“迟来的正义”是否真的是正义?

卢旺达内战与前南斯拉夫内战结束后,国际社会认为应该建立审判危害人类罪的共同框架,因此《罗马规约》应运而生。根据该规约,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在荷兰海牙成立,到目前为止,包括韩国在内的123个国家签署了该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查后进入“正式调查”。检察官提出起诉后,罪犯将被移交至国际刑事法院法庭。由审前庭研究是否正式开庭审理,一旦决定开庭,一审法庭就会进入审理程序。适用于冲突相关国家的国际人道主义法或武装冲突相关国际法并不是成文法典,但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带议定书发挥了法典作用。

问题在于,国力强大或涉嫌危害人类罪的国家拒绝接受《罗马规约》。美国最先签署了此规约,但后来又撤回了该决定。俄罗斯、中国、印度等国家均未签署。以色列也同样如此,巴勒斯坦于2015年成为《罗马规约》成员国。应巴勒斯坦要求,国际刑事法院在2014年对以色列袭击加沙地带、在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建设非法定居点一事进行了调查,但以色列称本国并未加入《罗马规约》,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力无法约束以色列”。应当时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法图•本苏达的请求,国际刑事法院作出判决,认为《罗马规约》对西岸、加沙和东耶路撒冷拥有管辖权。此后,本苏达进行了5年的初步调查,并在结束后开展了正式调查,2020年,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取消了本苏达的美国签证,并对其实施金融制裁。次年6月本苏达卸任后,国际刑事法院停止了此案的调查程序。

加沙再次爆发战争后,南非、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等几个国家正式要求国际刑事法庭介入。检察官卡里姆•汗表示要“果断”进行调查,并表达出了调查决心。即使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和起诉无法强制以色列政治领导人或军队领导人出庭,但这也会对当前战事也形成巨大压力,并制约其行动。以军官员和政界人士在访问《罗马规约》加入国时要承担被捕风险。以色列在国际组织中一直依赖美国保护,而没有加入《罗马规约》的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影响力有限。欧洲也一直要求国际刑事法院就俄乌冲突进行强有力的调查和起诉,如果欧洲各国为以色列辩护,就会陷入逻辑上的矛盾。

在重重压力下,国际刑事法院不得不对以色列亮剑,站在为国际社会争取“正义”的标准之位。不仅是巴勒斯坦,世界都在对其“拭目以待”。

具廷恩 国际新闻工作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arabafrica/1114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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