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舆论质疑,尹锡悦政府为承揽捷克核电站新机组建设项目,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签订了不平等合同。据悉,该合同包含多项“毒丸条款”:未来50年内,韩国企业每出口一座核电站,就必须以技术使用费和采购核心设备的名义向西屋支付至少1万亿韩元;即便自主研发出下一代核电技术,也须经过西屋的事前验证。对此,政府必须尽快启动全面调查,查清合同的具体细节。
《首尔经济新闻》获取并披露的《韩水原·韩电与西屋公司妥协协议书》显示,韩国企业在出口核电机组时,需为每台机组采购价值6.5亿美元(约9000亿韩元)的货物与服务,其中包括核控制测量系统在内的大量核心部件和设备,韩国型核电站所需燃料的相当部分供应权也被交由西屋掌控。此外,还需支付1.75亿美元(约2400亿韩元)的技术使用费,这与过去的合同相比大幅倒退。1997年的协议仅要求10年内支付约3000万美元的技术使用费,而此次协议期限竟长达50年,并规定每出口一台机组都必须缴纳费用。更为严重的是,韩国若要开发并出口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等下一代核电技术,还必须通过西屋的“技术自立验证”。未来的核电自主研发可能因此长期受制于人,技术主权恐将被牢牢束缚。
回顾合同的签订过程,不得不怀疑深陷政治困境的尹锡悦政府,为了制造“政绩”而做出了过度妥协。去年7月,韩水原与韩电被选为优先协商对象,总统室随即将其宣传为“15年来的重大成果”。然而不久后,西屋却以知识产权遭盗用为由向捷克政府提出异议,导致合同迟迟无法签订。去年11月,韩水原与韩电召开董事会,表决通过与西屋的合作原则,并于今年1月宣布正式结束纷争。这一过程不得不令人质疑:韩水原与韩电是否在政府的强烈施压下,被迫接受了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此外,还必须认真评估核电出口的实际收益。韩国首个核电出口案例——阿联酋巴拉卡核电站项目,因工期拖延和成本增加,已由盈利转为亏损。更何况,捷克项目的合同中充斥着对韩方不利的条款,即便项目成功落地,也很可能演变成“赔本买卖”。因此,除了彻底查明真相外,政府还应积极考虑推动重新谈判,以免未来再度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