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国务委员长金正恩和俄罗斯总统普京19日在平壤锦绣山迎宾馆举行首脑会谈,双方以“反美联盟”为动力,决心构建朝俄“长期关系”,以实现构建“多极化的新世界秩序”的目标。为此,以普京时隔24年再次访朝为契机,朝俄签署《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
目前尚不清楚金正恩和普京重新设定的新朝俄关系的内容,作为朝俄关系新的法律基础文件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目前并没有公开全文。
普京在与金正恩举行近4个小时的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时宣布,一方在另一方遭受侵略时提供支援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的主要内容。普京表示,“韩美日军事演习的扩大威胁地区安全,削弱和平”,金正恩也主张新条约是“和平、防御性的”。
关键是“提供支援”的具体条件和内容。签署新条约之前,作为朝俄关系法律基础文件的2000年2月19日签署的《友好睦邻合作条约》也没有公开全文。朝俄两国在普京总统2000年7月19日首次访朝时通过的《朝俄共同宣言》第二条中承诺,“有进行协商和相互合作的必要时,将毫不拖延地相互接触”。在冷战时期的1961年7月6日签署的《友好合作互助援助条约》在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一方受到侵略或面临这种危险时,“有义务共同采取所有措施”(自动军事介入)。
金正恩在会见记者时强调“朝俄两国关系已升格为同盟关系”、“ 伟大朝俄同盟关系今天在历史的长河中扬帆起航”,这可被解读为,新条约的目标有可能比2000年的条约更接近1961年的“同盟”条约。但与金正恩不同,普京在会见记者是没有使用“同盟”这一表述。可以认为,朝鲜试图展示与俄罗斯的密切关系,而俄罗斯则试图管理与韩国、中国等东北亚周边国家的关系,双方在认识上存在差异。
问题是“提供支援”是否是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动军事介入”义务。即使是同样的“支援”,在是否有自动军事介入的义务上有巨大差异。例如,韩美同盟条约中没有自动军事介入义务,中朝条约中有自动军事介入义务条款。《韩美共同防御条约》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为应对共同危险,将根据各自的宪法手续采取行动”,不包含“自动军事介入”义务。宪法上的手续“是指美军要想帮助韩国进行战争行为,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而1961年7月11日签署的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中规定的“立即尽全力提供军事和其他援助”意味着存在“自动军事介入义务”。
在韩国国家情报院和青瓦台长期工作过的前政府核心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只看外媒报道,朝俄新签署的条约较1961年的同盟条约更接近于2000年的条约,确切情况还需阅读全文才能知道”。韩国国防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室室长斗震浩(音)也指出,“相互支援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自动军事介入”,“金正恩数次强调了强有力的同盟,但普京没有使用过同盟这一表述,值得关注”。如果朝俄新条约中明确规定了“自动军事介入条款”,这有可能从根源上动摇自1990年9月30日韩苏建交以来积累了30多年的韩朝俄三国关系。
李制勋 高级记者 朴敏熙 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