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判决无法认可同性婚姻
图为韩国第一对举办同性婚礼的电影导演金赵光秀(51岁)和电影公司Rainbow Factory代表金圣焕(32岁)于2013年9月在首尔清溪川广通桥举办的婚礼上正在向来宾们致谢。(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围绕韩国社会同性夫妻首例婚姻登记,韩国法院在拖延了2年后宣判“不允许”。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院长李泰元(音)于5月25日表示,驳回了电影导演金赵光秀(51岁)和电影公司Rainbow Factory代表金圣焕(32岁)夫妻称首尔西大门区政府以同性婚姻为由拒绝给二人婚姻登记的行为不合理而提出的诉讼(对家族关系登记公务人员的处决的申诉)一案。
李院长解释了判决理由,“从时代、社会、国际角度考虑,就算围绕婚姻制度的许多情况都发生了改变,在没有其他立法措施的现行法律体系下,仅凭法律解释论无法将‘同性间的结合’接纳、认可为‘婚姻’”。因为家族关系登记法等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婚姻被解释成“男女间的结合”,也就是说,这种立场无法将“和当事人的性别无关,以两人的爱情为基础、以一生共同生活为目的进行的结合”扩充诠释为“婚姻”。但,他在最后又表态补充称,“考虑到司法的作用很大一部分比重在于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从渴望被认可为正当的法律婚姻的申请人的立场来看,我也并非没有共鸣,但社会现状很遗憾却也是事实”。
2013年9月在首尔清溪川广通桥前2000余名宾客的见证下,金赵光秀先生和金圣焕先生举办了婚礼,并于同年12月10日配合“世界人权宣言纪念日”向西大门区政府提交了婚姻登记表后,区政府方面却称“民法上同性婚姻不能被认同为婚姻”而退回了他们的申请。就此,金氏夫妻和“保障性少数者家族构成权”在“夫妻日”——第二年的5月21日向西部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取消区政府的决定。
朴秀珍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