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最终决定接受法院决定,释放总统尹锡悦。法院日前批准了尹锡悦的取消拘留申请。检方还讨论了是否就法院的该决定立即进行抗诉,但在违宪、违法争议不可避免的同时,检方判断上级法院接受抗诉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决定释放。但尹锡悦获释带来的后续风波将更加猛烈。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庭(审判长池贵然)7日批准了尹锡悦方面提出的取消拘留申请。对于意想不到的取消拘留的决定,检方未能轻易决定之后的应对方案。据悉,检察总长沈雨廷当天深夜与包括大检察厅次长李进东在内的大检察厅部长讨论了今后的应对方案,并得出立即抗诉的实际意义不大的结论。但调查内乱事态的检方紧急戒严特别调查本部(本部长朴世铉)坚持需要立即抗诉的主张。
最大的争议点之一是,法院对被排除在拘留期以外的拘留前嫌疑人审问(拘留令实质审查)期限与以往不同不是以“日期”为准,而是以“时间”为准进行了计算,从而批准了取消拘留申请。法院认为,应该更加严格地看待被排除在拘留期(10天,延长时共20天)之外的时间,这与以往法院和检察机关进行的实务不同。若按照法院的标准,之前被拘留后被起诉的被告人也会发生类似的争执,此后拘留期的计算方法也会变得复杂。因此,检察机关内部有意见认为,应立即通过抗诉重新接受法院的判断。特别是调查组因此坚持需要立即抗诉的立场。
实际上,大检察厅在做出释放尹锡悦的决定时也表明立场称,“(法院的决定)不仅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中不计入拘留期的时间以‘日’为标准进行计算的规定,而且是违反数十年来稳固运营的法院判例及实务事例的单方面而罕见的决定”,“对此,特别调查本部对法院在法理上的错误决定表示不服,提出了有必要纠正的意见”。但沈雨廷指示调查组,应该以在案件审理中积极向法院提出意见要求改进的方式进行应对,而不是立即抗诉。检方在法院决定取消拘留一天后的8日下午晚些时候决定释放尹锡悦,结束了长时间思考。
由于法院和检察机关的上述决定,尹锡悦将以不拘留状态接受弹劾案和刑事案的审理。《刑事诉讼法》原则上不允许以同样的犯罪事实重新拘留嫌疑人,因此以内乱嫌疑再次拘留尹锡悦实际上已不再可能。内乱罪的最高量刑为死刑,尹锡悦因涉嫌带头发动内乱而被起诉,但今后其将在不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预计今后将出现不小的后续风波。特别是尹锡悦此前在拘留状态下也多次发出呼吁支持者团结的信息,因此其获释后很有可能正式集结反对弹劾的势力。在这种情况下,在弹劾案宣判前后,韩国社会很有可能发生严重矛盾。
郑桓奉 郑惠敏 裴智贤 姜在求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