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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设公司会长承诺肝移植为儿子求职的母亲……被处罚款

图片来源:Clipart Korea

为了给儿子求得一个工作岗位,向一建设公司会长承诺肝移植的50多岁母亲在一审中被判处罚款。因手术前这位母亲感染新冠,肝移植手术没能进行。建设公司会长最终去世。

2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1部(审判长朴正吉)对这位50多岁母亲A某判处300万韩元的罚款,罪名是涉嫌违反器官移植相关法律。

今年2月,A某通过熟人B某那里得知,某中坚建设公司会长的病情严重,需要肝移植。B某是该建设公司的职员,与需要肝移植的会长的儿子是同学关系。A某与B某等人见面,向他们传达有提供器官的意向,条件是让儿子在建设公司就业和1亿韩元现金。建设公司代表接受了这一提议。

A某于今年3月7日住进了首尔的一家医院,她假冒成会长的儿媳,接受了器官捐赠检查。一周后,国立器官组织血液管理院批准她为器官移植对象。但是A某在住院后感染新冠,肝移植手术遂被推迟。随着住院时间的延长,护士对A某和看护人等的关系产生怀疑,该护士以“器官买卖”之虞向相关部门举报,结果这一事件浮出水面。肝移植手术被取消。今年7月在案件调查和审理的过程中,等待接受肝移植的建筑公司会长最终离开了人世。

现行法律严格禁止“器官买卖”行为。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以金钱、财产上的利益或其他相应的回报为条件,给予他人器官或对此进行教唆、斡旋、帮助,将全部予以处罚。

站在法庭上的A某表示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请求从轻处理。A某表示,我觉得如果手术成功,儿子就可以就业了。还会获得一些钱,所以产生了这种想法。中间人B某等人也表示,会长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的父亲,所以想像自己的事情一样帮忙。

法庭对A某处以300万韩元罚款,对B某等2名共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执行2年。法庭表示,非法器官买卖会对买家和卖家的生命健康都造成危害。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因此难免要负刑事责任。对于A某,考虑到因感染新冠手术推迟,围绕器官移植的交易最终没有成立,且参与犯罪的程度较轻,所以判处300万韩元罚款。

郑慧敏 崔敏英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072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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