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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检察厅:将对所有投机公职人员进行逮捕并提请判处最高刑罚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大检察厅指示全国检察厅逮捕所有利用公职进行房地产投机的违法者并提请判处最高刑罚。针对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职员第3期新城市投机事件暴露出的公职人员的投机风波,检察机关发布了强有力的对应政策。

30日,大检察厅向全国43个检察厅下达了《全力根除房地产投机行为方案》。根据方案,计划扩编房地产投机犯罪专案调查组,逮捕所有涉嫌投机的公职人员,案件移交法院审判后,提请判处最高刑罚,重审近5年间处理的房地产投机相关案件。前一天文在寅总统在第7次公正社会反腐败政策协商会议上针对LH职员投机事件的调查做出相关指示,这一做法是对文在寅总统的指示做出的实施。国务总理丁世均则向全国43个监察厅提出了成立专案调查组,投入500余名检察官和搜查官的方案。

大检察厅将公职人员的投机行为定性为“利用公职地位和权限谋取私利的腐败犯罪”,决定遵循不宽容原则。据此,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或泄露内幕信息等进行房地产投机的行为被视为“重大腐败犯罪”,并制定了全员逮捕和提请判处最高刑罚的原则。对于企划房地产等民间房地产投机犯罪也预告了将对营业性、反复性投机犯罪进行逮捕调查,大幅提高罚款额度等严厉措施。

此外,大检察厅向全国检察厅下达指令,要求将“房地产投机犯罪专案调查组”扩编为一个部门。调查组至少由1名部长检察官、3至4名普通检察官和6至8名搜查官组成。全国共投入检察官和搜查官500余名。

检察机关还计划重审近5年来处理的房地产投机相关案件。借此收集分析相关犯罪情报,如需追加调查或变更处分,检方将直接展开调查。由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检察机关的直接调查范围有所缩小,但移交警方后不对其起诉,检察机关则可以对被提出调查的事件和相关的其他犯罪行为开展直接调查。大检察厅表示,计划以调查情报负责室为中心,动员检察机关的信息搜查力量,收集投机相关情报,支援检察机关的直接调查或向警方移交情报。

大检察厅还承诺迅速处理剥夺的罪犯收益及迅速移送案件。大检察厅表示,“投机产生的犯罪收益很有可能以借名财产的形式被隐瞒”,将会彻底剥夺通过投机犯罪获得的收益。此外,检察机关对警察移送案件进行了讨论,再次确认了此前将6大重要犯罪案件直接移交检方的政策。

但检察机关内部也有不满的声音。由于检方和警方调查权的调整,检察机关的调查权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检察机关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是矛盾的。因此,有人指出,根据政府政策出台的大检察厅的措施能否在调查中起到实际作用还是未知数。首都圈地区的一位检察长指出,“在检察机关的直接调查范围大幅缩小的情况下,成立专案调查组不知道能起到什么实质作用”,“嫌疑被查明才能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因此逮捕所有投机罪犯的对策也看起来没有现实性”。

另一方面,大检察厅计划于31日举行由代行检察总长职务的赵南宽主持的全国检察长会议,讨论根除房地产投机的具体方案。大检察厅刑事部长和刑事科1科科长,全国18个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和管辖3期新城市的首都圈5个地方检察厅厅长将出席会议。

张艺智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88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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