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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为什么停职两个月?…检方内部称“既定结局”

执政党中风传的“停职处分”完全成为现实

检察总长尹锡悦。

韩国法务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对检察总长尹锡悦做出停职两个月的处分决定,来自政界的“停职总比免职或罢免好”的预测成为现实,检方批评说,停职处分实际上是注定的。

惩戒委员会16日表示,决定将检察总长尹锡悦停职两个月。共6项惩戒理由中有4项成立。”综合惩戒委员会的介绍,惩戒委员从前一天晚9时开始对解除职务、停职6个月、停职4个月等处分程度进行讨论。经表决,“停职2个月”这一选项超过半数,据称这是对尹锡悦“有利的裁量”。停职属于戒勉、降薪、停职、免职、罢免中第三重的处分,只有经法务部长官提请,总统批准才能生效。如果被停职,检察总长职位虽可保留,但须停止履职,不得行使调查指挥权,两个月期间实际处于“解除职务”的状态。尹锡悦的剩余任期截至明年7月。

执政党之间有传闻称,停职处分是一个“绝招”,既能减少舆论和检察机关的抗议,又能阻止尹锡悦参与调查。目前,检方正在进行月城核电站调查和Optimus游说政官界疑惑调查等。共同民主党议员薛勋14日在交通广播电台表示:“支持在野党的国民很多,考虑到他们,也许是停职而不是解除职务。”但惩戒委员会委员会代理委员长郑翰重强调:“(青瓦台或法务部长官的)根本没有提出过什么要求。”

法律界也有人分析说,停职处分是惩戒委员会为日后诉讼采取的战略,因为停职期最长的6个月或力度更大的罢免或免职有可能在法院的停止执行诉讼中败诉。法务部方面提出一个逻辑,即停职两个月在法庭上对于任期还剩7个月的尹锡悦来说损失程度不高。此前,尹锡悦主张,在停止执行停职命令的行政诉讼中发生了“无法恢复的损失”,因而法院可能“部分支持”这一点,使其重返岗位。

检察总长尹锡悦和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图片来源:联合采访团)

尹锡悦将在申请停止执行停职效力的同时提起取消处分诉讼。尹锡悦方面当天表示:“这完全属于为了赶走任期制检察总长而提出违法程序和子虚乌有的事由的非法不正当措施,将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纠正错误。”

检方内部有人批评惩戒委员会会议是“既定结局”。首尔地区检察厅的一名检察官表示:“这个结局从法务部长官秋美爱上个月申请处分尹锡悦时已经注定了。从实施检警调查权到重要调查,没有总长不知道能不能顺利进行,也许最终会如政权所愿。”清州地方检察厅部长检察官郑熙道14日在检方内部网发文表示:“最有可能以停职告终,停职的背后是动员公调处检察官,无论如何也要起诉尹锡悦。从惩戒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等因素看,这个传闻不可忽视。”

裴志贤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74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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