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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监察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决定尹锡悦命运的 “紧促三天”

30日进行停止执行停职命令的审问

1日举行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紧急会议
2日召开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会议

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国政监察的检察总长尹锡悦和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图片来源:联合采访团)

决定检察总长尹锡悦命运的一周开始了。尽管法务部长官秋美爱计划下月2日完成对尹锡悦的处分,但必须首先审理尹锡悦提出的停止执行停职命令的申请,抱怨被边缘化的法务部监察委员会也将在处分尹锡悦前一天举行会议。在决定尹锡悦去留的“三天”即将到来之际,围绕秋美爱命令尹锡悦停职和申请处分程序适当性的争论也在升温。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四部(审判长赵美妍(音))将于30日上午11时开庭审理关于检察总长尹锡悦申请停止执行停止命令的案件,决定是否中止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命令尹锡悦停职检查的效力。尹锡悦方面已开始在审问前准备补充意见书,内容是法务部在对尹锡悦下达停职命令的过程中,跳过了有审批权的法务部企划协调室长沈雨廷,存在程序上的缺陷。尹锡悦方面还将在补充意见书中就引起稽查争议的“审判部文件”再次强调,那是检察机关的诉讼战略。尹锡悦的辩护律师李万奎(音)29日与《韩民族日报》通话时表示:“将在补充意见书中补充已提交的停止执行停止命令申请书中的未及之处。”

审问将以不公开方式进行,预计尹锡悦不会亲自出庭,只有李律师和李锡雄律师参加,法务部方面已指定李玉炯(音)律师和李根浩(音)律师为代理人。李玉炯律师担任过法官,曾在庆南知事金京洙“德鲁金案”上诉审中负责辩护。尹锡悦方面计划强调本月3日法务部突然修改监察委员会规定属于违法,主张法务部将重要案件监察必须经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审议的必须条款改为选择条款,而且没有经过20天的行政预告,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如果法院在审问当天或第二天受理了尹锡悦的停止执行停职命令的申请,尹锡悦将复职。

法院审问次日即下月1日上午10时,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将召开临时紧急会议。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由外部人士担任,是在重要监察案件中向法务部长官提出意见的咨询机构。这次监察委员会会议应三分之一以上监察委员要求而召开,具有浓厚的抗议性质,因为法务部监察委员会规定的修改导致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在尹锡悦监察案中被边缘化。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意见虽然只有建议性效力,但很有可能对尹锡悦停职和申请处分等一系列过程提出问题。

法院就尹锡悦提出的停止执行停职命令作出裁定、法务部监察委员会提出建议意见后,法务部将于下月2日召集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会议,决定是否处分尹锡悦以及处分力度。如果法院承认停职命令存在程序性问题并决定尹锡悦复职,法务部监察委员会也提出“撤销处分尹锡悦申请”的意见,则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将在相当大的压力下举行会议。如果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经表决对尹锡悦施以罢免、免职等重罚,将在文在寅总统审批后执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尹锡悦方面也计划以停止执行处分和无效诉讼来应对。

裴志贤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7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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