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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前总统李明博获刑17年,下月初重新收监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资料照片)

韩国大法院最终判处涉嫌贪污受贿的前总统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2007年他成为强有力的大选候选人后发生的“DAS是谁的”疑问和争议时隔13年终于通过司法判决画上了句号。李明博2018年3月被拘留后获保释,而随着当天的终审判决,将于下月2日入狱服刑。

大法院二庭(主审为大法官朴商玉)29日确定,对被控受贿、贪污、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罪名的李明博维持二审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7年,罚款130亿韩元,追征犯罪所得57.8亿韩元。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称“原判有关认定贪污、受贿、违反《政治资金法》事实的结论没有错误”。大法院的结论是李明博从1991年到2007年侵吞DAS公司资金计252.3亿韩元,这等于认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DAS的实际掌控者是李明博。

大法院还认定李明博从三星收取贿赂89亿韩元。三星集团从2007年11月开始,在李明博确定当选第17届总统选举期间,代为支付了DAS在美国的诉讼费用。大法院认为,这笔钱是有代价的贿赂,其目的是平息三星秘密资金特检调查,缓解金融资产与产业资产分离。从谋求连任的前友利金融控股会长李八成处收取的2亿多韩元、从谋求职务便利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元世勋处收取的10万美元、从前议员金素南处收取的比例代表推荐代价2亿韩元也被认定为贿赂。

大法院宣判后,李明博通过负责诉讼的姜勋律师表示“法治崩溃,国家未来堪忧”。他还对判决表示了不满:“我之所以接受审判,是因为期待司法部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最后堡垒,但是大法院既不公正也不正义。一定会真相大白。”。

当天的判决使李明博必须在监狱服完所剩刑期。李明博2018年3月22日入狱,次年3月6日被保释出狱。今年2月19日二审宣判后再次被拘留,但6天后因停止执行拘留而被释放。他已在监狱度过11个月零20天左右,尚余刑期16年。

张弼洙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6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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