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韩检方对否认“5·18直升机射击”的全斗焕求刑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毁损已故曹皮乌斯神父名誉案终审

全斗焕出席4月27日毁损死者名誉事件审判认定审问,正在进入光州地方法院。(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资料照片)

韩国前总统全斗焕(89岁)因涉嫌指责已故曹皮乌斯神父指证“5·18民主化运动”当时戒严部队直升机向民众射击的证言而被移交审判,检方向法院求刑有期徒刑。

全斗焕毁损死者名誉案件终审5日在光州地方法院法201号刑事大法庭举行,由独立刑8庭审判长金贞勋负责审理,检方要求对全斗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检方主张,战斗教育司令部的光州骚乱事件分析教育集中记录着“弹药消耗率高”,如果直升机没有射击,就不会有弹药消耗记录。1980年装甲学校部队史则记载,1980年5月21日下达“珍岛犬一只”的命令,遂出动一架武装直升机飞往光州。全日大厦还留有看似直升机射击的弹痕。光州市民的目击证词是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方看到的,与军队文件一致,因此具有可信度。军方有关人士在公审过程中作假证,否认500MD直升机曾进行断续射击。

检方要求,当时身为军方最高职务的被告人在5·18当时没有亲临光州,但1980年6月因光州效忠作战获得了太极武功勋章。希望审判长通过判决匡正历史正义,以免重演这段不正当历史。

全斗焕的辩护律师郑周桥(音)在最后辩论中表示:“1980年5月,光州市区聚集了10万人,但目击者极少。曹皮乌斯神父误以为直升机低空飞行是射击。检方在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单纯以假定和推测写出三流推理小说。直升机没有发射一发子弹。”

全斗焕被指控在2017年4月出版的个人回忆录中,指责指证戒严部队直升机射击的曹皮乌斯神父是“无耻的说谎者”,并接受了2年零5个月的审判。

金法官表示:“将于11月30日宣判,全某必须到庭受审。”

金龙熙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area/honam/964465.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