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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民法》修正案立法预告:将删除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

法务部:希望改善对虐童问题的认识

(图片来源:GettyImages)

韩国《民法》所载的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将在时隔62年后被删除。有人指出,在严重虐童事件不断的情况下,《民法》中的惩戒权条款很可能被误认为允许父母对子女进行体罚。

法务部4日表示,已制定对《民法》进行部分修订的法案,并进行立法预告,其主旨是通过删除《民法》第915条“惩戒权”明确禁止体罚。1958年制定《民法》时设置的915条规定“为保护或教育子女,亲权人可进行必要的惩戒,并在获得法院许可的前提下委托管教或矫正机关”。法务部表示,希望通过明确《民法》禁止体罚的宗旨,为改善以儿童权利为中心的养育环境及改善对虐童问题的社会认识做出贡献。

据评,法务部当天发布的立法预告案同今年5月公布的“为包容性家庭文化的法制改善委员会”建议相比,内容上有更大进展。当时,法制改善委员会在递交法务部的建议案中,作为父母的权利,将“必要的惩戒”改为“必要的训诫”;而法务部直到去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建议禁止包括训诫在内的所有体罚时,一直态度消极,表示“将考虑纯化‘惩戒权’用词或设定限制的方案”。但在最近发生的虐童事件中,法务部主张父母的加害行为是“以训诫为目的的体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禁止体罚”。

法务部的《民法》修正案将于下月14日之前经过立法预告期后送达国会。目前已有4个《民法》修正动议案提交国会,其中包括以“训诫权”代替“惩戒权”的方案,预计这些动议案将同法务部法案一起讨论。

崔Hayan 金政泌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health/956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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