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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务长官秋美爱批评“检方搞歪曲调查,似乎他们自己所搞的才是政治”

25日下午,韩法务部长官秋美爱(中)在首尔中区大韩商会举行的题为“以先进调查机构为目标的公调处设立方向”听证会上,与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李赞熙(左一)一道拍照留念。(图片来源:韩联社)

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成立前夕举行的第一次听证会上,有人提议“公调处内部要实行调查和起诉分离”。

公调处设立筹备团25日下午在首尔中区大韩商会国际会议厅举行了题为“以先进调查机构为目标的公调处设立方向”的第一次听证会,以征求各界意见。当天的听证会上有人指出,现行公调处法规定公调处可对法官、检察官、警务官级以上警察公务员的犯罪行为同时行使调查权和起诉权,这不符合“制衡原则”。设立公调处就是为了纠正检方同时掌握“调查权和起诉权”这一问题,所以该规定不符合设立宗旨。

当天在会上发言的延世大学法学研究生院教授韩尚勋提议,将公调处内部分为调查部和公诉部,以便实现调查和起诉分开,即公诉部由作为法律专家的检察官维持公诉,调查部则由不干预起诉的调查官组成。作为发言者与会的吴龙奎律师(同仁律师事务所)也赞成起诉与调查分离的方案,他说:“如果调查和起诉在人力上紧密运营,公诉权是否能够牵制调查权值得怀疑。”

相反,弘益大学法学院教授吴炳斗(音)主张,公调处仅限法官、检察官、警务官级以上警察等例外情况下拥有起诉权,公调处内分设调查部、公诉部会大大削弱公调处的职能。吴教授说:“从检方(立场)来看,没有起诉权的公调处在案件中只不过是又一个警方。公调处要发挥正常的职能,基本上需要与调查权相一致的起诉权。”全北大学法学研究生院教授赵基英(音)表示同意韩教授“调查、起诉分开”的宗旨,但又指出将组织划分为调查部和公诉部的方案可能对组织造成负担。赵教授说:“公调处组织和人员规模均小于检方和警方,与其划分组织,倒不妨从职能上实行调查和起诉主体分开。”

当天的听证会上,还出现了要求公调处严守“政治中立”的声音。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李赞熙在致贺辞时强调:“公调处成功的必要条件是确保独立于权力之外和政治中立。包括处长在内的公调处成员,应当是国民认同的人物,而不是特定势力所支持或反对的人物。执政党必须尽最大努力组成和运营公正的公调处组织,以免反对公调处的不少国民的担忧成为现实。”

另一方面,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在贺词中提到“破邪显正”(四字成语,意为打破邪恶和错误,揭示正确的东西),强烈批评“检方一向搞选择性调查”。秋长官说:“目睹检方搞歪曲性调查,似乎他们自己所搞的就是政治,不能不反省检方是否符合“破邪显正”精神,是否公正行使了检察权。”

林载佑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50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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