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依法阻止“爱的鞭打”, 韩欲删除已长达62年的“父母惩戒权”条款

法务部启动立法禁止对子女进行体罚

警察厅集中检查虐童

2016年3月在首尔中区大汉门前,Good Navers、Save the Children等42个市民社会团体成员举着悼念被虐待致死的儿童的遗像,敦促杜绝虐童。(图片来源:金明震 记者)

10日,一名40多岁女性因将同居男的儿子锁在旅行包里达7小时之久,导致男孩心脏停止跳动。这名女性被移交检方。法务部正式开始了禁止父母体罚子女的法律化进程。随着此前一向态度消极的法务部宣布这一方针,1958年以来保留的民法相关条款能否修改令人关注。

法务部当天表示,计划删除亲权人的惩戒子女权条款,制定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子女的民法修正案,从而接受了隶属法务部的“创造包容性家庭文化法制改善委员会”今年4月提出的删除民法有关子女惩戒权条款并代之以训导的建议。现行民法第915条(惩戒权)规定了亲权人效力:“亲权人为保护或教养其子女,可以进行必要的惩戒,经法院许可,可以委托管教或矫正机关。”该条款的惩戒权是指在管教子女的过程中社会观念所允许的程度,但被错误地理解为允许父母体罚。另外作为亲权之一的惩戒权一向被指与《儿童福利法》相抵触,但因为存在“体罚对于教育子女不可避免”的社会认识,一直得到保留。

法务部计划本月12日举行Save the Children等相关机构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儿童人权专家和青少年当事人意见,然后通过咨询教授、律师等专家,制定具体的修订案。在此基础上,将经由立法预告等后续程序,尽快向国会提交修订民法部分条款的法案。

专家一致认为,要修改相关法律,必须以国民改变认识为支持。梨花女子大学社会福祉学教授郑益中(音)指出,“让国民接受‘教育与惩戒有所不同’并非易事”。保健福利部官员表示:“相关法案一向是推进防止虐童事业绊脚石,法务部作为主管部门表示将予修改,这相当有意义,但相当一部分国民仍然认为体罚是父母的权利,因而计划开展一场‘旨在教育的体罚导致虐童犯罪’运动。”事实上,2017年的一项调查中,有76%的国民回答“教育子女需要体罚”。

另一方面,因近期连续发生重大虐童案件,警察厅与福利部、教育部及地方自治团体组成联合检查组,从当天到下月9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虐童集中检查,以发现和保护危机儿童。

权智潭 金政泌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health/948815.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