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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方在前总统朴槿惠案终审重审中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5年

检方主张受贿部分判处25年,其他部分10年

“滥用公权,牟取私利”
朴前总统方面主张无罪
宣判将于7月10日进行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资料照片)

韩国检方在“垄断国政及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终审重审中,建议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判处有期徒刑35年。但朴前总统方面否认所有相关嫌疑,主张无罪。

20日,首尔高级法院刑事六部(审判长吴硕峻)对朴前总统亲信干政案和受贿案进行终审重审,检方当庭举出的建议量刑理由是“身为国民选择的总统,滥用国民所授权限,作为谋求私利手段”。检方建议对朴前总统的受贿部分处有期徒刑25年,罚金300亿韩元,追缴赃款2亿韩元,对滥用职权、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等其他部分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追缴赃款33亿韩元。重审于今年1月开始进行,朴前总统一直未出席,当天也没有出庭。

检方表示:“在青瓦台秘室这种秘密场所与企业掌门人互相解决问题,显示了政经勾结的典型。朴前总统将国民赋予的公权用作为自己和共犯崔瑞媛(改名前崔顺实)谋取私利的手段,并逼迫对此不予积极合谋的公务员辞职。”

但朴前总统方面的辩护律师表示:“朴前总统在侦查机关一向否认所有嫌疑,希望以朴前总统的意向为基础给予无罪判决。在犯罪事实方面不存在故意或认知”。至于国情院特殊活动费,也称“没有证据表明曾用于任何私人用途”,并主张无罪。

此前,朴前总统在干政案二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在收受国情院特殊活动费的受贿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赃款27亿韩元。加上涉嫌介入新世界党党内公荐案中已经确定的有期徒刑2年,总刑量达到32年。垄断国政和收受国情院特殊活动费案被大法院发回首尔高级法院,要求重新审理。大法院此举意遵循《公职选举法》规定,要求将受贿嫌疑与其他犯罪嫌疑分开审理,总统在任期间所犯受贿罪的刑量应另行宣判。朴前总统案的重审宣判将于7月10日进行。

赵润荣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45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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