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在韩国持有以成人为对象的性犯罪物,就要受到处罚

韩政府出台根除网络性犯罪对策

只要准备、图谋强奸未成年人应立即受处罚
未成年人强奸罪基准年龄定为16岁
新设购买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罪

 

旨在防止再次发生“Telegram N号房”事件的根除网络性犯罪对策党政协议23日在国会议员会馆举行,共同民主党政策委员会议长赵正湜(右二)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韩联社)

恶性网络性犯罪日益引起社会强烈公愤,韩国政府出台措施以强有力的处罚方式根除这一问题。这是因为人们指出,对性犯罪宽容的制度与文化导致了Telegram “N号房”、“博士房”事件等反人伦的网络性犯罪。今后,凡持有以成人为对象性犯罪物,或购买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即可进行处罚。

韩国政府23日以国务协调室和教育部、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法务部、国防部、行政安全部、女性家庭部等相关9部门联合名义,发表了“根除网络性犯罪对策”。政府计划,首先提高法定刑量,以便将制作网络性犯罪物等作为重大犯罪予以处罚;同时对销售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行为可加以严厉处罚,包括设定刑量下限等。特别是鉴于在社交网络服务平台(SNS)谋划性暴力后线下实施犯罪事例大量出现,对于共同强奸和强奸未成年人,即使没有达到实际犯罪,只要准备或谋划,即以预备、图谋罪论处。还增设了“网上诱骗”(online grooming)处罚规定,以惩治在网上引诱、驯服儿童青少年从而进行性剥削的行为。“视同强奸未成年人罪”即使不存在暴力和胁迫也要受到处罚,其受害者标准将从现行的13岁以下提高到16岁以下。

犯罪收入收回措施也将加强。引进独立没收制(检察官无须起诉即可向法院单独申请没收、追缴,并由法院决定),在出逃国外、死亡等情况下,无须起诉或定罪也可没收;还决定增设将犯罪期间取得的财产推定为犯罪收益的规定。另外,身份信息披露范围目前仅限于针对儿童青少年进行性暴力犯罪者,计划扩大到制作和销售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者。

政府还计划积极切断对性犯罪物需求并引导改善认识。为使人们提高警惕,认识到需求行为也是犯罪,将对持有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行为提高刑量,因持有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而被处罚金刑者,在学校、幼儿园等处就业将受到限制。为了防止第二次受害,将加强女性家庭部“网络性犯罪受害人服务中心”职能,启动24小时一站式服务体制,包括迅速删除受害影像物等。

国务调整室长卢炯旭当天与共同民主党领导层在国会议员会馆举行党政协商时表示:“韩国社会对网络性犯罪的接受度不高,处罚标准设定较低,侦查、审判过程中的宽松导致犯罪相应演化,二次受害随之持续发生。”他还补充道“应将网络性犯罪视为反人伦的犯罪,并将动员政府一切力量进行追踪根除这一犯罪”。

金政泌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41693.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