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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前总统二审检方要求判刑23年,因三星贿赂规模增加51亿韩元

韩检方:欺瞒国民、借他人名义拥有DAS

三星代为支付美国DAS律师费
受贿总额增至119亿韩元
量刑建议比一审的20年增加3年

图为1月8日下午,因为涉嫌贪污DAS公司资金和收受三星贿赂遭到起诉并在一审判决中被宣判15年有期徒刑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正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级法院出席二审终审判决。检方要求法院判处李前总统23年有期徒刑,比一审时建议的20年量刑多出三年。 (图片来源:金惠润 记者)

对于因涉嫌收取数百亿韩元巨额贿赂和贪污公款而受到指控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案件,韩国检方在二审中要求法院判处被告23年有期徒刑,比一审提出的20年量刑建议增加了3年。在一审判决中,李前总统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1月8日,首尔高级法院刑事1部(审判长 郑晙永)针对李前总统贪污DAS汽车零部件公司资金并接受三星代为支付美国诉讼费用作为贿赂的贪污受贿案进行二审终审判决,这距离检方在2018年10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提起上诉过了14个月。韩国《公职选举法》规定,总统在任期间收受贿赂的嫌疑应和其他嫌疑分开指控。根据这一原则,检方针对李前总统收受贿赂的嫌疑要求法院判处其17年有期徒刑和250亿韩元罚金,同时追缴163亿余韩元资金。对于其他嫌疑,检方要求法院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和70亿韩元罚金。两罪并罚共判处23年有期徒刑,320亿韩元罚金并追缴163亿余韩元资金。

检方主张,“被告利用国民赋予的权利谋求私利,滥用总统职权,违背了宪法价值。被告欺瞒了质疑DAS实际所有人身份的广大国民,一直借他人身份拥有着DAS公司”,“滥用总统的至高地位,收取巨额贿赂,并贪污了本应用于国家安全的国民税款”。

审判开始后,李前总统一直闭着眼睛,低着头听取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检方陈述和律师的最后辩护。在法院要求他最后陈述意见时,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拿出一份印得密密麻麻的A4纸,读了近30分钟。

李前总统表示,“DAS是我哥哥和妻弟金载正一起成立并经营了30多年的公司,期间一直没有任何经营权纠纷。我从未持有该公司股份,也没有收取分红”,否认自己是DAS的实际所有人。关于接受三星贿赂的嫌疑,他表示“检方为了坐实我的受贿罪名,故意制造了这样一个剧本,并据此收集证词”。李前总统说,“这让我不禁感叹,即便一个人没有杀人,检察应该也有能力把他做成杀人凶手。无论在私企工作还是担任公职,我自信从未为自己谋取私利”。

李前总统涉嫌在1992年-2007年间以DAS公司实际所有人身份筹集339亿韩元秘密资金,并涉嫌在回收BBK投资资金的诉讼案中要求三星代为支付律师费等,被指控涉嫌16项罪名,于2018年4月受到拘留起诉。一审法院认定其确实是DAS公司的实际所有人,对其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和130亿韩元罚金,同时要求其追缴82亿韩元资金。关于检方指控三星代DAS支付67.7亿余韩元律师费的嫌疑,法院认定其中61亿韩元属于贿赂。

在之后的上诉过程中,检方以2019年5月国民权益委员会下发的公文为依据,认为三星代替被告向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支付的律师费比检方在一审中指控的金额更高,因此改写公诉诉状,将李前总统涉嫌受贿的金额增加了51亿多韩元。由此,李前总统涉嫌受贿的金额从原来的67亿韩元左右增加51.6亿韩元,达到了119.3亿韩元。

李前总统案的二审宣判时间定在2月19日下午2点零5分。

张艺智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23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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