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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无替代役的兵役法不符合宪法……需在2020年之前修订法律


“不能侵犯良心自由”,要求在明年年底之前立法

图为6月28日下午,以韩国宪法法院院长李镇盛为首的法官们坐于首尔市斋洞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对是否允许出于良心拒服兵役做出判决。(图片来源: 韩民族日报社)

韩国宪法法院判定《兵役法》条款不符合宪法,相关条款没有为出于宗教信仰或良心原因拒绝从军或持枪的良心拒服兵役者划定替代役。此外,韩国宪法法院判定对拒服兵役者的处罚规定符合宪法,但不应对良心拒服兵役者实施处罚。

在韩国宪法法院做出此次判决之前,自1950年至今,韩国已有1.9万余名良心拒服兵役者遭受了处罚。有评价称,此次判决摆脱了以分裂为由对所有人提出同种国防义务的方式,反映了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良心、尊严和彼此之间不同价值的社会认知变化。

韩国宪法法院6月28日要求对处罚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兵役法》条款是否违宪进行判决,在良心拒服兵役者和法院提请的28件宪法诉讼和违宪法律审判案中,法官以6:3的意见比例判定没有为良心拒服兵役者划定替代役制度的《兵役法》第5条第1款违宪。韩国宪法法院表示,该条款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修订,加入替代役制度的内容,修订完成之前将沿用原规定。

对于判决理由,韩国宪法法院表示,“《兵役法》中规定的兵役种类均是以接受军事训练为前提,以此要求良心拒服兵役者必然有违其良心。现行兵役种类条款没有划定可以充分替代兵役的替代役制度,侵犯了良心自由”。宪法法院还补充称,“倾听少数人的声音并反映其诉求,将成为实现真正的以宽容和多元性为核心的民主主义精神之路”。

但是关于对无“正当理由”拒服兵役等予以处罚的《兵役法》第88条第1款,由于符合宪法4人、部分违宪4人、予以驳回1人的意见比例未达到违宪法定人数,因此宪法法院判定该条款符合宪法。然而支持符合宪法的姜日源和徐基锡法官也表示,“因为没有替代役制度而对良心拒服兵役者予以处罚的行为在宪法上侵犯了良心自由”,良心拒服兵役属于处罚例外条件的“正当理由”。

预计韩国法院正在进行中的913件良心拒服兵役案将配合宪法法院的此次判决和大法院的判例变更获判无罪。已经定刑之人或难以在大法院变更有罪判例之前获得重审,但司法界有观点认为存在总统特别赦免可能。

韩国国防部当天在宪法法院宣判后表示,“这期间我们一直在研究可以消除被恶意利用为逃避兵役手段的担忧,同时又能够确保兵役义务公平性的合理替代役方案”,“我们将根据宪法法院的判决,经过决策和立法过程后,在最短时间内确定(替代方案)”。为避免现役入伍者产生剥夺感,韩国国防部正在考虑采用更加辛苦的服役领域和1.5-2倍长的服役时间等。韩国国防部认为,引进替代役制度并不会对补充现役军人构成障碍。

参与连带等市民团体当天下午在韩国宪法法院前举行记者会并表示,“判决虽迟,但仍值得庆贺”。此前,《韩民族日报21》在2001年2月首次提出出于宗教原因良心拒服兵役属于人权层面问题,同年12月佛教信徒吴泰阳(音)首次公开宣布拒服兵役。

余岘镐 高级记者,朴炳洙 高级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5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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