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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推进修改法律: 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性关系以强奸罪定罪

图为3月19日上午,韩国女性家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国会讨论“性骚扰、性暴力根除对策悬案”。图为韩国女性家族部部长郑铉栢在会议上发言。(图片来源: 韩民族日报社)

韩国女性家族部部长郑铉栢3月19日表示,将积极推进修改刑法,让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韩国国会女性家族委员会“性骚扰、性暴力根除对策悬案报告”答辩中,对于自由韩国党议员金承禧提出的“是否认为前忠南知事安熙正构成强奸罪”问题,郑部长表示,“我认为应以国际基准‘有无征得同意’为准绳扩大强奸罪的认定基准”,并作出如上发言。接着,她又补充称,“我和法务部部长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女性家族部将积极朝该方向推进修改法律”。郑部长称,在韩国,没有采取所谓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就不能认定为强奸罪,而与之相反的是,在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只要未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认定为强奸罪。韩国也应以此广泛的标准来认定强奸罪。但郑部长表示:“因为安前知事案件仍处于调查中,所以很难回答(是否构成强奸罪)。”

另外,也有人就韩国女性家族部对反性侵运动(MeToo)的消极应对态度进行了谴责。自由韩国党议员李亮寿谴责称,“因为刑法是国家基本法,所以如果法务部反对,则很难进行(修改)。丝毫不见(郑部长的)信念和热情,我们该如何相信和等待呢?”同一党派议员朴仁淑也尖锐地表示,“反性侵运动不仅仅是女性家族部的问题。这是法务部、雇佣部、教育部等部门的综合性问题,因此需要经过斗争,既要得到预算,也要修改法律,但在事件爆发当时,女性家族部既没有发声也没有露面”。韩国执政党民主党议员朴炅美也敦促称,“有指责称,很失望只看到了(女性家族部)消极的一面,对此我也只能表示同意。女性家族部应成为驾驶员,在与法务部、企划财政部等部门的协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于议员们的指责,郑部长表示:“我将赌上我的部长职位,推进陈述事实的损害名誉罪、强奸罪的修订及确保预算。”

金圭南(音)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politics/assembly/836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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