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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因经营腐败一审获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大部分“经营腐败”指控在一审中获判无罪

总会长辛格浩获刑4年,免除法定拘留

12月22日下午,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了“乐天总裁一家经营腐败案”一审宣判。图为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在宣判结束后离开法庭时,正在闭着眼睛听采访团提问。(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62岁)因涉嫌“总裁一家经营腐败”而站到了法庭上,并在一审中获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4部(审判长金尚东)12月22日宣布,乐天电影院卖场经营权被低价转让,接手公司的最大股东为乐天集团总会长辛格浩(95岁)的事实婚姻配偶徐美敬(58岁),以及乐天奖学金财团理事长辛英子(72岁)等,对乐天购物公司造成了损失(渎职),因受到相关指控而被起诉的辛东彬会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期2年执行,总括会长辛格浩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但考虑到辛格浩总括会长年事已高,审判部门免除了对他的法定拘留。审判部门判处了以同样嫌疑被起诉的辛英子理事长有期徒刑2年,徐美敬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辛格浩总括会长和辛东彬会长因涉嫌合谋为徐美敬的女儿辛有美(音)发放101亿韩元的空饷(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贪污罪)而被判有罪。审判部门表示“总裁一家涉嫌贪污、渎职,让子公司给总裁家人发放巨额空饷,并将属于子公司的利益转让给个人公司,存在明显的‘企业私有化’行为”。

然而审判部门认为,对辛格浩总括会长和辛东彬会长的大部分指控均为无罪。有关向前日本乐天集团副会长辛东主(63岁)发放391亿韩元空饷的指控,辛格浩总括会长和辛东彬会长,以及前副会长辛东主等三人均获判无罪。审判部门认为,“(辛东彬会长和前副会长辛东主)以继承人的身份辅佐辛格浩总会长,并作为管理层,执行了事关集团整体利益的任务”。对于辛东彬会长为乐天PS Net非法提供471亿韩元的渎职指控,审判部门表示,“无法认定此举脱离了合理经营判断的裁量范围”,并宣判该项指控无罪。由此一来,在一同被起诉的4名乐天管理人员中,只有乐天信用卡代表理事蔡定秉(66岁)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几人均获判无罪。

另一方面,由于辛东彬会长获判缓期执行,乐天集团得以避免陷入最糟糕的“总裁空白”情况。乐天当天发表正式立场称,“尊重审判部门的判决”,“集团将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此外,在干政事件中,辛东彬会长涉嫌委托前总统朴槿惠免税店之事,并为此向K SPORTS提供了70亿韩元,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追缴钱款70亿韩元。相关判决的公审宣判将于明年1月26日举行。

金敏京 记者,金昭延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24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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