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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朝野就朝鲜人权法案相关措辞进行争论

存在以“增进朝鲜人权”为由对朝施压可能

图为韩国国会议长郑义和(中)正在议长室与新国家党院内代表元裕哲(左)、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李钟杰就争论法案处理方案进行交谈。(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朝野之所以会围绕即将达成协议的朝鲜人权法案中的一句措辞展开高度神经战,是因为围绕该法案的根本原则依然存在分歧。对于国家有责任“增进朝鲜人权”以及“为发展(改善)韩朝关系、实现韩半岛和平做出努力”的观点,朝野并无异见,但围绕如何在法案中体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双方出现了强硬对立。新国家党意图把“韩朝关系”与“实现和平”定义为“朝鲜人权”的附属概念,而共同民主党则坚持认为两者应属并列关系。

比起法律条文的表述方法,两者之间蕴含的深层意义差距更大。韩朝关系专家和人权学者们普遍担忧,如果按照新国家党和政府的意见,将法案表述为“国家在为增进朝鲜人做出努力的同时,还需要为发展韩朝关系与实现韩半岛和平做出努力”,就意味着把增进朝鲜人权的目的放在韩朝关系和实现和平之前,使法案很容易被恶意用作“对朝施压法案”。在国际社会陷入孤立且处于劣势地位的朝鲜将韩国制定朝鲜人权法案的举动称为“为实现体制统一的目的而进行的对决行为”(《劳动新闻》1月5日版),认为法案中包含吸收统一的意图,表现出了强烈的反感。韩朝之间紧张局势高涨将丝毫无助于增进朝鲜人权问题。

共同民主党要求将法案表述为“国家应一同为增进朝鲜人权和改善韩朝关系、实现韩半岛和平做出努力”,相当于将改善韩朝关系与实现和平设定为增强人权的一个界限。朝鲜人权问题研究者、首尔大学和平统一研究院研究教授徐辅赫1月25日表示“人权与和平都是人类的普遍价值,一味按照‘人权根本主义’行事,不仅无法改善人权,甚至连和平也无法得到保障”。联合国的朝鲜人权决议也在谈到对侵害人权者进行刑事惩罚的同时,敦促韩朝和解与举行和平会谈。

朝野虽已针对在统一部属下设立朝鲜人权基金会和朝鲜人权记录保存所的方案达成协议,但依然存在争议的余地。首先,该方案允许基金会为朝鲜人权组织提供金钱支持,其副作用令人担忧。1月25日,两名脱北难民人权联盟的干部因涉嫌挪用1.35亿韩元韩朝一体财团(Korea Hana Foundation)给予的补助金而被移交给检方处理,部分朝鲜人权组织的道德风险已经被搬上桌面。另外,部分朝鲜人权团体利用政府援助资金对朝散布传单的可能性也颇为值得忧虑。也有意见认为,最好以民官合作的方式成立朝鲜人权记录保存所。

金真哲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politics/assembly/727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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