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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最终辩论:“滥用权力,无视法律与正义”VS“未曾牟取个人利益”

2月22日,宪法法院正在举行弹劾审判第16次辩论。(图片来源:摄影共同采访团)

在朴槿惠总统弹劾审判最终辩论的2月27日,韩国国会追诉委员团与朴总统方面代理律师团分别就朴总统弹劾的正当性和不合理向法庭进行了呼吁,各自为“坚定”与“翻盘”拼尽全力。

韩国国会追诉委员团方面首先发起了进攻。代理人代表黄贞根(音)律师就应当弹劾朴总统的17条理由进行了逐条说明。黄贞根律师指出,“被申请人(朴总统)将秘密文件泄露给崔顺实,并协助其介入国政与人事安排,从而将国政交于民间人士,破坏了代议民主主义的本质”。黄贞根律师还表示,“为积极帮助崔顺实牟取个人利益,朴总统命令财阀企业捐款并提供特别优惠,由此违反了《刑法》,且滥用总统权力”。

这其中,关于世越号惨案当时总统违反保护生命权义务的部分被单列开来展开辩论,足见其重要性。李容九(音)律师对总统方面“由于媒体机构误报导致救援工作出现问题”的观点予以反驳,其表示,“在下午1时左右接到秘书官已有370名获救的(错误)报告时,本应就如何在如此短时间内救助了如此多的人,以及如何救助剩下的100余名乘客等进行质疑,然而总统却根本没有此类回应,所谓的媒体误报也不过是事后捏造的借口而已”。之后李容九律师又指出,“在救国民于危难之时,总统并未展示全力以赴之姿。总统未能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没有援救因灾难而濒临死亡的生命,并且未去确认海警等工作是否到位,反而妨碍了相关行动”。

韩国国会弹劾追诉委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长(正党议员)权性东敦促道,“朴总统及其身边幕后实权人物滥用公共权力,并以特权阶级自居,玩弄民主主义,无视法律与正义。我们应当从民主主义的敌人手中保护由国民所创造的大韩民国”。

与此同时,朴总统的代理律师团则将重点集中在了弹劾审判流程问题之上。代理律师团声称“八人审判官体制”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前大法官郑起胜表示,“在缺员状态下进行审判违反了总统、国会及大法院各自推荐三人以任命九名宪法审判官的三权分立精神,所以此次弹劾追诉由于违反流程而理当被驳回”,“在缺少了总统推荐审判官、前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彻的情况下宣布结果,不符总统利益,从而违反了平等原则”。

此外还有观点称,韩国国会是在未经表决的情况下变更了弹劾追诉理由。徐盛健律师表示,“在2月1日的书面材料中,追诉理由内容由‘违反法律’改为‘违反宪法’,这事实上是变更了弹劾追诉理由”,“在变更理由时,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在籍国会议员的表决,因此书面材料所提交的内容已经违反了宪法”。

也有部分政治性观点以情况混乱为由反对弹劾总统。前宪法审判官李东洽表示,“在国民对立严重的情况下将总统赶下台,未来社会或将陷入难以预测的不安情绪中”,“为了大韩民国所期盼的明天,应当给造成这一混乱局面的被申请人一个机会,让其振作精神,以超乎寻常的决心收拾混乱局面,为了国家的团结而做出牺牲”。

当天并未出席法庭的朴总统在李东洽律师代为宣读的意见书中给出了“最后陈述”:“由于我的失察未能管理好身边人,给国民的心灵带来了伤害,对此我感到十分愧疚”,“但我从未为了牟取私利而滥用总统权限,希望各位审判官予以宽大处理”。

金志训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784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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