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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跟踪”的脱北女性,因难以搬家一直忍受着恐惧

韩国女性家族部发布“暴力受害脱北女性”相关报告

图片来源:盖帝图像

脱北女性甲某被跟踪3年。加害者每天凌晨都去甲某家敲门。受到精神打击的甲某,白天经常被快递员的按门铃声吓到。但因害怕遭报复一直不敢报警。因脱北居民很难转移居住地。

“要是能报警然后搬家就好了。如果对方不知道我去了哪里,就找不到我了。但我必须住在(政府支援的)出租公寓里,即使我报了警,对方也只是被罚款后释放,那样我可能会被更恶毒地报复。”(脱北女性甲某遭恐吓内容)

政府报告显示,像甲某一样的脱北女性即使受到跟踪等性别暴力侵害也不会报警。20日,《韩民族日报》从共同民主党议员梁李媛瑛办公室获得了女性家族部的劳务报告《暴力受害脱北女性支援事业充实方案研究》,其中记录了定居韩国后遭受暴力侵害的脱北女性的事例。报告以109名20-50岁脱北女性为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另外还以25名20-60岁脱北女性和13名支援她们的相关人士为对象进行了采访。

脱北女性中回答“有过性骚扰和性暴力受害经历”的占22.9%(25人)。其中向警方报案或向女性暴力支援机构求助的只有16%(重复回答)。大部分人表示,因不知道应对方法而忍耐,或因害怕遭报复或传闻而忍耐。

报告指出,脱北女性在遭受性别暴力侵害后仍不愿报警的原因之一是政府限制脱北者迁移居住地。因脱北居民在离开统一院的同时,必须在政府规定的地区和居住地生活。脱北居民首次入住政府提供的出租公寓后2年内不能搬家。2年内若想搬家,必须符合以下10个条件之一:入住公共租赁住宅或搬到其他公共租赁住宅;与已获得住所的人结婚;为治疗疾病在医疗机构住院6个月以上;在其他地区的大学和研究生院就读等。

统一部相关人士表示,据《关于保护脱北居民及定居支援的法律》第20条第6项,保护对象的居住地被暴露,人身安全受到重大侵害或明显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搬家所需的支援。但要评估是否“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搬家所需支援”也并不意味着直接提供其他住房,所以受害人很难考虑搬家。

向遭受性暴力脱北女性提供法律咨询的全秀美(音)律师表示,脱北居民离开统一院后居住的住宅租金很便宜,因此(即使租赁期限超过2年)也很难搬到其他居住地。脱北女性即使在家里遭受性暴力侵害,但她们仍会忍受着创伤继续住在受害地点。全秀美律师还补充说,为保障脱北女性安全,应该制定支援迁移居住地的方针,包括因遭受性暴力要求迁移居住地的情况。

梁李媛英表示,脱北女性遭受性别暴力的概率很高,这是现实。为了制定考虑到她们特点的定居支援制度,需国会的关注和努力。

李主彬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women/108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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