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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交部无视受害方意见……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民官协商机制走向破裂

外交部向大法提交意见书,事后通报受害者

意在拖延变现程序……受害方表示今后拒接参加民官协商机制

8月2日下午,日帝强制动员市民团体和民主社会律师团体光州全南支部在光州市议会召开记者会,谴责外交部试图拖延二战强征劳工索赔案涉案日企在韩资产变现的相关程序。(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外交部在未与强征劳工受害者方面进行事前协商的情况下就向大法院提交了意见书,因此政府为寻求二战劳工对日索赔问题解决方案于上月成立的民官协商机制或将无法正常运营。原告团对外交部此举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是“妨碍诉讼的行为”,且一直参加民官协商机制的支援团体也一致表示决定今后不再参加。有人指出,政府轻率地执着于成果,再次犯下了背弃受害者中心主义原则的错误。

2日,综合强征劳工受害者及支援团体方面的说明,外交部于上月26日向正在审理强征劳工受害者梁金德、金成柱提出的将三菱重工的商标权、专利权变现(出售)命令的大法院民事2部和3部提交了意见书,内容为“为解决有关问题而倾注外交努力”。这实际上是在拖延变现程序,且未对受害者方面给予任何说明。外交部相关人员于上月28日访问光州,会见日帝强制动员市民团体和受害者诉讼代理人团,事后才告知向大法院提交了意见书。

受害者支援团体相关人士表示,外交部方面当天试图说服受害方称,(2018年大法院作出判决后)日本政府2019年采取了出口限制措施,若对日企在韩资产进行变现,日本政府可能会再次采取报复措施。对此,诉讼代理人团强烈批评称,外交部此举是严重妨碍诉讼程序的行为。

外交部向大法院提交意见书的根据是《民事诉讼规则》第134条第2项,该项规定,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对与公益相关的事项,在民事案件中也可以提出意见。该条款是朴槿惠政府时期引起司法垄断争议的核心人物——前大法院院长梁承泰主导制定的。该规则被确定后,就有批评称其是“为强征劳工索赔案而量身定做的”。

实际上,外交部曾在2016年11月就强征劳工索赔案向大法院提交了意见书,内容包括“(若确认战犯企业的赔偿责任)韩日关系将走向破裂”等。

在此之前,受害者代理人团方面在上月4日民官协商机制第一次会议之前提议称,若通过外交努力实现涉案日本企业和受害者之间的直接谈判,可以在谈判期间推迟变现程序。实际上等于给外交部留下了余地。尽管如此,外交部在未事先与协商机制层面进行讨论的情况下突然提交意见书,可能是因为认为推迟大法院判决是阻止变现的“最可靠的方法”。有评价认为,在该过程中,外交部未考虑受害方的立场,侵蚀了自己作为“仲裁者”的可信度。

民官协商机制在举行两次会议后就面临破裂的危机。一直参加会议的受害者支援团体相关人士表示,外交部对司法垄断时提交意见书的做法不做出反省,时隔6年竟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

郑寅桓 记者 丁大夏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politics/diplomacy/1053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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