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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总统办公室前游行……法院表示“办公室和官邸属于不同概念”

警方发布禁止通告称,办公室相当于官邸

法院认为,警方解释超出通常意义
彩虹行动方面表示,警方的解释不合法

图为,韩国第20届总统就任前一天的9日,即将作为总统办公室使用的位于首尔龙山区的国防部大楼。 (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法院允许在龙山总统办公室前举行示威游行。在青瓦台办公室搬迁至龙山后,法院阻止了警方生硬地适用“官邸100米以内禁止集会示威”的处分。法院明确表示办公室不包括官邸在内,因此有预测认为,若总统警卫方面没有问题,大部分集会示威都将被允许。

11日,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审判长金顺烈 音)以“反对歧视性少数群体彩虹行动”为例,向首尔龙山警察署署长提出了“要求停止阻止总统办公室附近游行处分效力”的申请。法庭表示,考虑到《集会示威法》(集会及示威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等,认为办公室包括在官邸中的解释似乎超出了通常意义。若从源头上禁止未证明会侵犯公共安全的集会,极可能过分限制了集会自由。法院虽附加了“1个半小时内迅速通过”的条件,但未限制集会人数和路段,实际上是全面允许。

上月19日,彩虹行动方面向龙山署提交了集会申请,内容为,为迎接“国际反厌恶性少数者日”(5月17日),500人将于14日在龙山站广场至梨泰院相聚广场2.5公里区间进行游行。对此,警方以“部分路段距离总统办公室100米以内”为由,禁止了游行。《集会示威法》规定,禁止在总统官邸100米内举行集会示威。但法院明确表示,总统办公室和官邸是不同的概念。

彩虹行动方面在法院做出决定后表示,警方所说的“总统办公室属于官邸”不合法,保障办公室附近集会的意义重大。但警察厅公共安全情报局相关人士表示,法院的判断属于临时处理性质,因此还要看本案最终判决。是否允许已经通告禁止的其他集会和示威,将对场所和区间等进行个别研究后再做判断。

申敏静 朴秀智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042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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