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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李在镕被定罪展示“财阀掌门人也不例外”

获刑2年6个月,“亲信干政”案尘埃落定

18日下午,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进行的行贿案重审。当天李在镕获刑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图片来源:韩联社)

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18日在亲信干政案审判中获刑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当庭被捕。他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中被判缓刑,在本次重审中再次接受审判,最终被判处实刑。继前总统朴槿惠被定刑后,李在镕事实上也接受了最终宣判,亲信干政案判决至此尘埃落定。这是疾声要求改革财阀的“烛光市民”取得的成果,应成为消除财阀企业“经营权非法继承”和“皇帝经营”等积弊,加快改革的契机。

此次判决打破了“3·5法则”,亦即财阀掌门人即使犯下再重的罪行,也会受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宽大处理。以往成为财阀挡箭牌的“过时的经济逻辑”这次甚至没有被作为量刑参考要素。它将成为一个先例,由此可确认韩国社会不再允许以经营空白或经济冲击为名的“财阀优待”。2年6个月有期徒刑这一刑量低于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对李在镕贿赂、贪污86亿韩元的嫌疑适用于量刑标准时的最低标准。虽说是因为考虑到李在镕是应前总统的要求而行贿,所以在刑量上有所减轻,但这一刑量显然没有达到市民的法律感情。尽管如此,同财阀掌门人以往通过缓刑实际上避开刑罚的先例相比,毕竟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前进了一步。

包括三星在内的企业们,要么以政治权力的要求为借口,要么利用政治权力犯下非法行为,这种政经勾结的黑历史如今应予彻底清算。审判部表示,李在镕应朴槿惠要求积极行贿,虽然是暗示性的,在请托时希望朴槿惠使用总统权限帮助其继承经营权。作为韩国顶级企业和令人骄傲的全球革新企业,三星每当政权发生变化反复与犯罪发生牵连,非常令人痛惜。这种指责不仅仅针对三星,财界也许会主张这一判决会对三星乃至整个韩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但在提出这一过度和没有根据的主张之前,应该首先正视摆在他们面前的时代课题。

上个月的结案公审时,李在镕在最后陈述中流泪强调会守法经营。对国民的承诺与司法程序无关,应诚实履行。还应注意到审判部已指出“难以认定新成立的守法监视委员会达到了实效性标准”。

行贿和贪污的根本原因是为继承经营权而进行请托,由此来看,李在镕和三星还要进一步认真考虑更根本的企业控股结构改善方案。一线经营交给有能力的专业经理,李在镕则担任董事会主席,作为大股东,起到指明集团经营大方向的作用,不失为一个办法。这可能还意味着具体落实李在镕去年5月在“对国民道歉”中承诺的第四代放弃继承经营权。另外,李在镕在结束现行《严惩经济犯罪法》所定有期徒刑后,会继续受到5年的就业限制,从这一点看也有其现实必要性。

李在镕被判实刑应成为其他财阀掌门人的他山之石。掌门人一家违法舞弊,连累企业受到打击,这种所谓“业主风险”必须消除,而这一判决应成为转折点。另外,它还应成为革新仅凭少许持股就拥有至高权力而无所不为的皇帝式经营,以及不区分非法和偏法的继承经营权等韩国财阀痼疾性弊端的契机。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979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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