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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反对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另有原因

自由韩国党国会议员与政治人士2日上午在国会本馆前台阶上进行宣告选举法修正案与公调处法案进入快速处理通道的不正当性的削发仪式。

法务部长官曹国已辞职,郑敬心(音)教授被拘捕归案,11月3日和11月9日的光化门太极旗集会参加者们的首要目的已经达到,然而11月25日晚光化门又发生了“要求文在寅下野第三次斗争大会”和通宵祈祷会。

全光勋(音)牧师在演讲中称“要把试图成立公调处执行共产主义政策的文在寅拉下马”,参加者们以“阿门”、“哈雷路亚”回应。

自由韩国党代表黄教安、院内代表罗卿媛、前代表洪准杓参加了当天的集会。自由韩国党的真正目的似乎从开头就不是仅限于“曹国辞职”。自由韩国党和所谓保守势力在想什么呢?政治是一种气势之争,也许他们的打算是借机打掉文在寅政府的气势,以便在明年的国会议员大选中获胜,从而削弱文在寅政府。

“曹国辞职”之后,下一个目标是什么?或许是打算争取让已经列入国会快速处理通道的选举法修正案和包括成立公调处在内的检察改革法案受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文在寅政府屈服下跪。最近,因特网聊天室漫天飞舞着有关公调处的各种假新闻,内容不外荒唐无稽的“总统一家和国会议员不在调查之列,反对社会主义立法的人们随时有可能被构陷违法从而受到清洗”之流。

不仅仅是聊天室。一位元老级宪法学者在为报纸撰稿时说:“检方拒绝在对曹国一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充当政治权利的侍女,看到这一苗头又抛出了公调处,企图以此让检方泄气。”黄教安代表称公调处是“亲政府者保卫部”,罗卿媛院内代表则称公调处是“亲政府者保卫部”、“反政府者报复处”。

元老级宪法学者和在野党领导层的行为无异于在散播假新闻。公调处是个有史20多年的老议题,去年4月底被列入快速处理通道。如欲阻断现政府影响,完全可以现在引进该制度,然后推迟该制度的施行。公调处法包括白慧莲议员提交的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法案和权恩姬议员提交的高级公职人员腐败调查处法案,已经按照快速处理程序履行了委员会审查,即将于29日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审议。如果选举法修正案走完委员会和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程序并在11月27日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审议,有可能一次性提交表决。

围绕公调处的争议很快就会火爆起来,所以有必要理清几个争议点。

第一,有人主张公调处属于发达国家所没有的机构。这种人首先应该回答一个问题:哪个国家像韩国这样有一个拥有无所不为权限的检方?

第二,只有成立公调处才能进行检察改革吗?是的,引进公调处是进行检察改革的起跑线,如果不能构成立公调处,检察改革这次也会烟消云散。

第三,有人主张,要进行检察改革不需要成立公调处而应该将调查和起诉分开。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要把调查和起诉完全分开目前还做不到。需要做的是首先成立公调处为检察改革理出头绪,如果日后不再需要了可以将其废止。

还有人主张,现实情况不允许的改革“应该马上进行”或“既然做不好,索性别乱动手”。这样的人要么是改革的反对者,要么是为保住自己那点名分和面子规避大义与责任的理想主义者。也就是说,这是一群卑怯者。国家保安法过去也是因为这样的人才不得修改。

文在寅政府是在作为总统选举承诺提出成立公调处的前提下执政的,因而公调处不是一个法律议题而是一个高度政治性议题。如果把它同修改选举法相联系,更是如此。成立公调处是文在寅政府所奉行的改革的开始,如果公调处得以成立,文在寅政府就可以获得力量,将其他改革任务一个个推行下去。

相反,如果公调处不得成立,文在寅政府的改革就会成为昨日黄花,文在寅政府既告失败。政府失败就是大韩民国失败。所以应作何选择?

成汉镛 政治组 高级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914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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