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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大法院,可从事体力劳动年龄从60岁延长至65岁,“延长退休年龄”需要社会讨论

韩国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审判长:大法院院长金命洙)2月21日判决称,将延长普通体力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此次距离1988年将工作年限从55岁延长至60岁的判决已有30年。工作年限是指被认定为可以获得收入的最高年龄。普通诉讼中,体力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成为了估算收入的基准。

韩国大法院评价称,考虑到平均寿命延长和退休年龄推迟等现实,虽然有些迟,但还是要提出紧跟时代变化的合理基准。然而这要求政府和企业等为保险费上涨等预期影响准备好预先措施。进一步具体来说,迫在眉睫的延长退休年龄等问题亟需进行社会讨论。

2015年8月,在游泳场因事故死亡的K某(当时4岁)家人以游泳场运营企业等为对象,提出损害赔偿诉讼。韩国大法院表示,“社会经济结构和生活条件迅速提高、发展,各种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按照经验规则,认为体力劳动可以延长至65岁的想法恰当”。韩国大法院举出具体事例称,调查显示,韩国国民平均寿命(年龄)在1989年为男性67.0岁、女性75.3岁,到2017年延长至男性79.7岁、女性85.7岁,实际退休年龄从2011年到2016年也变为了男性72.0岁、女性72.2岁:同时还举出了基础养老金或国民养老金法等中适用65岁基准的事实作为依据。

此前,韩国大法院在1989年将工作年限延长至60岁后,直到2017年1月才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考虑到这一点,延长工作年限后或难以立即实现延长退休年龄。然而此次判决与超级老龄化社会密切相关,因此很可能会引发对延长退休年龄和上调老年人年龄起点等的讨论。韩国保健福祉部部长朴凌厚表示,“6、7年后,我们将迎来20%人口将达到65岁以上的超老龄化社会”,多次提及上调老年人年龄起点和延长退休年龄的必要性。美国、日本的退休年龄为65岁,德国为67岁。与之相比,韩国退休年龄确实较低。然而失业率方面,青年失业率较高,因此延长退休年龄一事又不能操之过急。韩国政府等各主体现在是时候通过面对面的社会对话寻找解决方案。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883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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