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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欺骗韩国国民20年的李明博被捕,属于迟来的正义

图为3月15日早晨,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在接受检方调查后,从首尔瑞草洞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办公楼走出来。 (图片来源: 韩民族日报社)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最终还是被捕。早在检方申请拘捕令的时候,人们就曾断言,李前总统犯下如此严重罪行,“如果这样都不批准拘捕,还能拘捕什么样的人?”虽然有人主张应给予前总统一定的礼遇,但从拘捕令上显示的各种罪行来看,这种主张很难得到人们的共鸣。即使在担任总统时期,他也丝毫没有负疚感地指示公务员为自己管理匿名财产,不仅完全没有一个公职人员的姿态,还公然做起谋取私利的商人勾当。在欺骗国民20多年后,还指责证据纯属“造假”和“伪造”,意图以手遮天。对于这样的人,不仅必须予以拘捕,还应当在法律尺度之内对其进行最严厉的量刑。

检方此番拿到了充分证据,可以证实DAS公司确属李前总统所有。1987年,李前总统独立出资成立该公司,并安排自己的心腹担任公司的核心干部。该公司代表金圣宇(音)是李前总统担任现代建设公司时期的部下,其妹夫、儿子、侄子等人也都曾在公司身居要职。而且,李前总统还定期听取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报告,并曾把金代表叫到身边传授其利用假税单筹集秘密资金的方法,还要求他通过自己的二儿子转交秘密资金。实际上,李前总统曾在各种选举运动中使用这些秘密资金,甚至曾将为其展开选举运动的人列入DAS公司员工名单,为他们发放工资。而且,公司的法人信用卡掌握在李前总统的家属手中,而不是公司会长李尚恩(音)手里。卸任总统后,李前总统还制定过一份将公司支配权传让给儿子的“方案报告书(PPP策划案)”。对于这种种情况,试问还能如何洗清?

李前总统一边对外声称“DAS是我兄长的公司”,一边在青瓦台发动公务人员为DAS进行财产管理并应对诉讼。他曾安排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负责处理公司在美国的诉讼,并安排拥有美国律师资格证的行政官员在一旁协助支持。在要求三星代为支付诉讼费用后,他还要求律师“让三星把利息也付了”。就在卸任之前,他还要求“把(三星代付的)剩余资金拿回来”。看到拘捕令上的条条罪状,简直令人忍不住拍案而起。

不仅是DAS公司,在李前总统当选总统前后以及就任总统期间,他的兄长、夫人、女婿等所有家人都曾通过人事任命、公共推举、工程订单等工作收取巨额贿赂。他们接受委托所做的事情大部分都最终办成,其背后必然存在金钱交易。

检方在永浦大厦(音)查押的文件大多都是李前总统非法视察的报告及其展开政治间谍活动、操纵国家政治的物证。检方认为,这些文件可能是李前总统为躲避刑法惩罚,而故意转移至此,没有交给总统记录馆保存的资料。这样做不仅违反了《总统记录物管理法》,还严重践踏了宪政的尊严。检方必须彻底调查清楚事情真相。

既然李前总统拒绝羁押前审查,决议展开政治斗争,我们就只能让其切实看到法律的威严。如果连如此重大的罪恶都予以宽恕,法治将失去立足之地。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837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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