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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册】太极旗集会为何这样“拼命对抗”?

图为2月11日下午,在首尔清溪广场举行的反对弹劾朴槿惠总统的集会上,前京畿道知事金文洙正在听取反对弹劾的演讲。(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2017年2月25日,大韩民国(南)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仍在“战争中”。不过,两国是处于战争中的停止交战状态。这是1953年7月27日生效的《联合国军总司令一方与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造成的结果(大韩民国因为李承晚总统主张北进统一、反对停战,因此未参与签署协定)。这份协定不是终战协定,停战状态一直持续了64年。虽然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这种情况已经属于“事实上的终战”,但从《国际法》或者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韩半岛依然处于停战状态。因此,韩国与朝鲜才会在《韩朝基本协议》(1991年12月13日)中明确写下“为了将停战状态转变为韩朝之间巩固的和平状态,双方将共同作出努力,并约定在实现这种和平状态之前始终遵守军事停战协定”的内容。

韩国和朝鲜同时于1991年9月17日单独加入联合国,属于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但是,两国将双方之间的关系定义为“在实现统一的过程中临时形成的特殊关系,而非国与国的关系”(《韩朝基本协议》前言)。这一规定又被称为“面向统一的特殊关系论”,它如同亚努斯的两张脸一样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两国是和解与合作的伙伴,两国互不将对方视为“外国”,允许进行民族内部贸易与无关税贸易,相互访问时也不使用护照。另一方面,两国是“处于停止交战状态的敌人”,互不承认对方拥有完整的政治身份。比起冷战时期东西德对相互身份“不将对方视为外国,但两方均属于独立主权国家”的规定更加落后。从韩国国内法律来看,第一种情况主要通过《韩朝交流合作法》表现,第二种情况则通过《国家安全法》表现出来。

笔者之所以在这里长篇大论讨论这个问题,没有其他原因,就是想知道为什么在前后已经有1300万人次韩国国民举着烛光进行街道游行示威,并且在各种舆论调查中,80%以上受访者都赞成弹劾总统的情况下,还会有大量壮年老年群体积极参加“反对弹劾总统的太极旗集会”;还会在22日宪法法院举行的总统弹劾审判第16次辩论上出现以总统方律师身份出庭辩论展开长达1小时零35分钟“冗长妄言辩论”并因此横扫门户网站人气检索词排行榜的金评宇(音,72岁)律师之类的人物。想要通过“韩国难以理解的现实”,找到奠定双方共存基础的头绪。

对于曾经以第一名的成绩从首尔大学法学院毕业并曾担任大韩律师协会会长的金律师以及那些为反对弹劾总统而走上街头的壮年和老年群体来说,现在的韩国正处于“内战状态”。此言毫不夸张。前往在德寿宫大韩门前举行的反弹劾集会现场,随处可见写有“军队请站出来!”等口号的示威牌,简直在赤裸裸地呼吁军事政变。曾在反弹劾集会上发表演讲的金律师也在22日的辩论中表示“宪法法院如果不这样做(驳回弹劾),将会发生街头巷战,用鲜血染红柏油马路”,警告宪法法院一旦准许弹劾,将会有人展开“武力”对抗。这两者都属于在事实上“煽动内乱”的违宪行为。意味着韩国出现了宪政历史上从未有过先例的“亲政府反体制势力”。

他们为何如此决绝呢?陆军士官学校29期KaKaoTalk同学群里一篇呼吁群成员参加反弹劾集会的文章写道“现在的情况明显与战时无异……如果任由烛光集会成功达到目的,就等于不放一枪一弹就向他们(朝鲜和支持弹劾者)投降”。金律师在著书《弹劾弹劾》中写道,弹劾总统“是意图将大韩民国宪法变成金日成的主体思想、是意图颠覆大韩民国的反动运动的一个过程”。在他眼中,“烛光、弹劾等同于从北左派、反动”。

笔者无意批判这种认识有违大韩民国宪政体系和民主主义的普遍原则。重要的是,“三年战争”的创伤在停战64年后的2017年仍然影响着韩国人的思想观念,使人们认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这个现实。“太极旗父母”与“烛光子女”该如何达成和解与共存呢?我们亟须“更多和平”与“更包容的和平”来抚慰那些导致他们将“烛光”与掉落在延坪岛的炮弹同一视之的“战争难民创伤”。预计韩国将在春花开遍山野的时候举行总统大选,那么,打算参加大选的潜在参选人们能否拿出一个可以带来“更多和平”的蓝图与政策手段呢?

李制勋 统一外交组组长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politics/politics_general/784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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