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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韩宪法法院“集中、快速”的弹劾审理方针是正确的判断

图为坐在首尔斋洞宪法法院大审判庭的刑法裁判官们。(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韩国宪法法院在12月22日朴槿惠总统弹劾审理第一轮准备过程中整理了焦点,23日召开了全体审判官会议对证据进行了讨论。宪法法院将13个弹劾理由分成5类进行审理的决定是正确的判断。

如果不是以理由而是按类型分类进行审理的话,可以通过一个证据或事实关系判断多起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件,这样审理会加速。另外,裁判部所表示的“虽然一定要以当事者主义和辩论原则为基础,但依职权原则一定会强化”,旨在以职权中断拖延战术,具有积极意义。朴总统方面在答辩书中表示“对崔顺实的一审应在刑事审判进行充分的审理后再决定”,由此可见其肯定有拖延审判使其延长的用心。

实际上朴槿惠总统自己通过记者招待会承认“在演讲稿等方面得到了帮助”,而且随着检方公诉状等的公开,露出了其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痕迹。前秘书官郑浩圣(音)的录音文件、前首席秘书安钟范的手册、崔顺实的平板电脑等多个物证。其内容最为核心的部分也被媒体公开了,在听证会上相关人士的证词也证实了其中的相当一部分。

宪法法院将会通过证词和证据把审理的重点放在总统为了维持其地位是否达到了“违反重大法律”的标准。国民舆论中,90%以上选择了弹劾总统,即使把宪法法院通过严格的审理程序作为是对此进行确认的过程也不为过。

法庭对于“世越号7小时”表示,“本来就是非常特别的日子……本人最清楚”要求朴总统亲自阐明的行为值得关注。国民认为,在那天救援的黄金时间,总统却不在办公室而做着其他事情,因此未能保护宝贵的生命。这是最后一次劝告,位居总统这样的要职,如果还有一点良心的话,最好现在就带着向国民谢罪的心情,诚实而分秒不差地坦露自己的行程。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775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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