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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即使朴槿惠总统下台,宪政也不会中断

成汉镛 高级记者

集市上的老千都有一双快手,以此骗取顾客的钱财。只要顾客的眼睛被他们的动作吸引,就已注定会上当受骗,即便睁大眼睛看得清楚,也逃不过被骗的命运。

乱象总会滋生谣言。巫师的占卜或预言听上去总是颇像回事,只有这样才能收取高价占卜费。谣言和真相经常难以区分。

最近发生事件的本质是朴槿惠和崔顺实将国家政治私有化的问题,她们利用总统的权力谋取钱财和利益,必须立刻将朴槿惠逐下总统职位并送入监狱,这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常识。

我们无法这样生活下去,必须设法收拾政局。目前有两种方法,一是朴槿惠总统主动辞去总统职务,并在60日内进行第19届总统选举。二是对拒绝主动辞职的朴槿惠总统进行弹劾,这一情况需要经过国会提起弹劾诉讼、停止职务和宪法裁判所的审判等一系列程序。

但这些方案受到了一些人的极力反对。不少青瓦台和执政党人士认为,总统在任期期间辞去职务,会导致宪政中断。在野党也有部分人士持此观点。是这样吗?其实这些都是谎言。

宪政指立宪政治(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宪政中断指立足于宪法的政治受到了破坏。韩国曾经有过宪政中断的先例,分别是1961年5月6日朴正熙少将通过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政府和1972年朴正熙总统宣布解散国会开始所谓十月维新的时候。

现在朴槿惠总统无法完成任期的情况既不意味着政府崩溃,也不代表国会解散,因此不会发生宪政中断。

大韩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示“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共和国是一种由拥有主权的国民选举代表治理国家的制度,其核心宗旨是由被选出的代表为实现公共利益治理国家。如果代表者为了一己私利而操纵国家政治,共和国将无以立足。

朴槿惠总统在就职宣言的第一句话中说“我将遵守宪法”,但她却违反了宪法的第一条第一款内容。

对于违宪的总统,应该怎么处理呢?宪法对此也有着简单明确的规定。

首先是总统辞职的情况。宪法第68条第2款明示“总统缺位时,需在60日内选出新一任总统”,第71条明示“总统缺位或因故无法履行总统职务时,依次由国务总理或法律规定的国务委员代理职权”。也就是说,总统辞职之后,只要由国务总理或国务委员代行职权,并在60日内选出新一届总统即可,不会造成宪政中断。

其次是弹劾的情况。宪法之所以赋予国民代表机关——国会弹劾诉讼权,就是为了在国家重要公务员作出违宪或违法行为而又无法通过普通罢免程序罢免或者无法通过普通检察机构起诉时通过国会对其进行弹劾。这次事件正属于此种情况。总统受到弹劾起诉导致职务停止,并不意味着宪政中断。因为国务总理可以代为行使职权。2004年卢武铉总统受到弹劾起诉时,也没有人过提出宪政中断的主张。

青瓦台与新国家党坚持把朴槿惠总统辞职或弹劾与宪政中断挂钩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他们是为了赢取时间。无论是所谓责任总理还是举国内阁,都是为了留着朴槿惠总统苟延残喘,以便赢取时间谋求东山再起。

部分在野党予以附和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因为担心一旦总统下野或遭到弹劾,国家会出现乱象逆风。这种担忧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共同民主党代表秋美爱的领袖会谈却让人难以接受。她似乎有意为即将接受检方调查的朴槿惠总统提供一副可以延续政治生命的“辅助呼吸机”,令人不禁怀疑她是否打算放弃与国民之党和正义党的合作。

未来情况会如何发展呢?摆在面前的是检察对朴槿惠总统展开调查以及对崔顺实、安钟范等相关人员进行起诉这两个关口,都需要放开手大胆去做。朝野必须坚持要求朴槿惠总统辞职,如果朴槿惠总统拒绝辞职,则需要立刻进入弹劾起诉程序。必须相信国民,朝着正路踏实前行,这才是真正的守卫宪政。

成汉镛 高级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770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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