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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议院“与朝鲜贸易的第三国也将受到制裁”

全票通过强烈的对朝制裁法案

图为2月11日,韩国联参议长李淳镇(左图中间)正与美军参联会主席约瑟夫•邓福德、日本统合幕僚长河野克俊举行“韩美日三国联参议长”视频会议。(图片来源:联合参谋本部提供)

美国参议院全体一致通过了包含综合制裁领域和强力制裁内容的《对朝制裁法案》。分析认为,这反映了朝鲜进行核试验及发射远程火箭后美国社会要求对朝展开强硬制裁的呼声。

美国参议院2月10日(当地时间)召开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96名议员全票赞成通过了将参议院东亚太小委员会委员长科里•加德纳和罗伯特•梅内德斯议员提交的法案内容合并在一起形成的《对朝制裁法案》。该法案将分散于10多个行政命令、《敌对国贸易法》、《爱国法》、《不扩散法》等多个法律中的朝鲜相关内容整合到了同一个法案之中。

新法案是历次对朝制裁法案中最具综合性的一个法案。从制裁领域来看,新法案的制裁对象不仅包括核武器与导弹开发问题,还涵盖了网络攻击、人权侵害、领导层购买奢侈品等个人和集体问题。

从制裁内容来看,当初加德纳议员提出的草案中最受争议的“针对用于产业活动的朝鲜矿物的制裁条款”制裁范围被大大缩小为“与大规模破坏性武器及运输设施的扩散活动有关的产业活动”。估计美国此举是担心与朝鲜矿物的最大进口国中国发生正面冲突。

法案还写入了所谓“次级抵制”(第三方制裁)条款,规定美国可以把制裁范围扩大到与朝鲜贸易的第三国个人或团体。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行为、侵害人权、审查等问题属于代表性制裁对象,但人权和审查问题带有浓厚的政治象征意义,而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第三方制裁”则主要由美国政府裁量实施。

关于2005年制裁汇业银行(BDA)后备受关注的如何指定洗钱怀疑对象的问题,法案规定由财务部长在六个月内向议会报告是否有足够依据得出朝鲜属于“洗钱国家优先怀疑对象”的结论,如有切实依据,政府需采取一到两项相关措施。

如上所述,核心条款的执行与否主要取决于美国政府的裁量,预计美国政府的态度将成为一个重要变数。在此之前,美国白宫发言人约什•厄尼斯特在2月8日的通气会上被记者问到采取汇业银行式强力制裁的可能性时曾回答说“不排除类似的追加措施”。

但美国政府是否会行使可能对中国企业和银行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制裁”或“指定洗钱怀疑对象”裁量权,不少人仍持怀疑态度。

通过参议院表决的法案是对众议院法案进行修订的版本,将在2月23日下午经过众议院复审程序后,被移交给美国政府。由于参众两院的法案内容几乎一致,预计将顺利通过众议院的复审。

李镕寅 驻华盛顿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america/729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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