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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政府权衡利弊后,对向WTO投诉中国萨德经济报复态度慎重

“在大海中,我的位置总是与敌人相咬合而行。即使我正在码头停泊舰队,如果敌军的舰队移动了,我的舰队也会随之自行移动”。(摘自金薰小说《刀之歌》片段)

这是在“策略”交叉的贸易纠纷中,当提及谈判者需要的战略性思维时,韩国通商交涉本部部长金铉宗一直提起的比喻。我的位置根据对方的变化而定,也就是说贸易纠纷是“有对手的”博弈。

9月13日,在韩国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召开的记者见面会上,与“废除或修订”在即的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相关,金本部长简短地称“这要遵从国运”。第二天,青瓦台就中国的萨德经济报复措施表示,“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不是当前(朝核导弹)局势下应该采取的手段”,暗示了就连摆弄起诉“筹码”一事都已暂时中断。接着,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9月17日表示,“(除正式起诉之外)曾计划在10月6日举行的世贸组织理事会上敦促中国撤销萨德报复,但这一计划也正在从多方面进行(重新)研讨”,说出了苦恼之处。

韩国政府就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表示慎重的原因,除了朝鲜这一“韩半岛地缘政治局势”因素之外,还存在着“实利”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一旦事态演变成起诉局面,以后要发生的局面将“无法预测”。中韩两国以经济报复进行对抗时,双边关系有可能走向破裂边缘。韩国企业的困境也很难立即解决。韩国律师宋基昊(民律通商委员长)表示,“委托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并不能解决萨德问题”。据悉,即使胜诉,能得到的结果也只是和提高中国产泡菜进口关税税率那样,对中国产进口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或者从世贸组织获得许可,进行禁止韩国人赴中国旅游等类似的对抗报复措施。也就是说,并没有令中国撤回报复性措施或将韩国的损失恢复原状。所以,金本部长称“如果起诉筹码是A计划,那对以后发生的事情就要制定B计划、C计划”。

能否胜诉尚不确定,只是“有可能”。中国推卸责任称,“有中国当局正式采取报复措施的证据吗”。加之,萨德等国家安全问题可能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履行义务中被认定为“例外”。该协定第21条第2项(必需安保)明确规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第21条和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第14条合并于该协定”。这两项国际贸易规范,包含了为保护本国的“重大安全利益”,可以采取必要的贸易限制等“例外条款”。

是因为情况复杂吗?金本部长9月13日出人意料地表示,“将出面就(超越制造业)扩大开放金融、保险等中国巨大的服务市场,以及中韩两国城市之间构建自由贸易区展开协商”。这被解读为,韩国政府不拘泥于是否要用“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这张筹码,而是要以萨德报复为契机,引导中国来到扩大交易的谈判桌前。但是,韩国先采取行动以使对方相应改变行动措施的这种战略,也同样表现出了韩国的“狭隘处境”。

赵启完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economy/economy_general/81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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