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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次制裁中国企业,中国心中不满但继续观望

美国行政部指定丹东鸿祥等制裁企业

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3月16日(当地时间)参加了在白宫东房举行的“女性历史月”活动,并在该活动中发表演讲。图为演讲结束后,奥巴马总统向活动参加者挥手示意。活动开始之前,奥巴马总统已在对朝制裁行政命令上签字。(图片来源:UPI和韩联社)

中国:美国法律不适用于中国……必要时进行协助
难以看作是“第二次制裁”

因涉嫌支援朝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交易,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及相关的中国人采取了制裁措施。尽管中国表示不满但也暗示有协助的可能性。

美国财务部、法务部将中国丹东鸿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最大股东马晓红等4名中国高层干部指定为制裁对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就此于9月27日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①中国切实履行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安理会)第2270号决议案规定的对朝制裁;②中国企业、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应由中国来处理,在需要的情况下,有意配合相关国家;③反对任一国家扩大国内法律,将之适应于中国企业、个人;④中国向美国转达了中国的这一立场。

美国财务部于9月26日(当地时间)透露,丹东鸿祥一直担任2009年被美国财务部指定为制裁对象的朝鲜光鲜银行的代理。因为美国财务部的制裁,丹东鸿祥在美国内的财产遭到冻结,其与美国人之间的交易也遭到禁止。美国法务部称,将进一步没收丹东鸿祥及涉嫌公司的25个银行账户。

中国政府固守仅承认安理会制裁(①)反对所有的单独制裁的态度,“反对扩大管辖”(③)即表明了立场,反对美国将其法律用于中国企业、个人。同时,中国强调了自身的调查和处罚(②)。这可以解释为:对首次因为朝鲜而打算对中国企业、中国人进行制裁的美国说——“我们自己看着办”。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称“必要时可以进行协助”(②)。这可以看作是目前“美中共助”现状的反映。美国法务部检察官上个月访问了北京,告知中国当局丹东鸿祥以及马晓红的犯罪嫌疑。据悉,中国因此正逮捕和调查相关人士。

美国政府的此次制裁措施难以看作是所谓的“第二次制裁”(第三方制裁)。美国可以使用今年2月通过的对朝制裁法实施第二次制裁,但此次制裁对象的指定适用于2005年实施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家及相关协助者法案。

对中国企业、个人进行压制的效果也得到密切关注。今年3月出台的第2270号决议案虽然从最初便明确表示中国4艘船舶是制裁对象,但后来应中国的要求而被排除在外。不过,如果自诩为“丹东最大对朝贸易企业”的丹东鸿祥确实在朝中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那么朝鲜的对华交易有可能受到打击。

金畏铉 驻北京记者,李镕寅 驻华盛顿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china/763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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