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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针对韩方的日本企业征用赔偿扣押申请“下令研究具体措施”,其内心想法是?

登录 : 2019-01-07 02:08

“将根据国际法采取行动”

图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图片来源:欧新社 韩联社)

日帝强制征用受害者们以日本新日铁住金为对象,进入扣押其在韩国国内资产的强制执行程序。对此,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我深感遗憾,已经指示相关部门研究具体(应对)措施”。

安倍首相1月6日做客日本放送协会(NHK)的《周日讨论》节目时表示,“(律师团)对半岛劳动者(强制动员受害者)的扣押行动令人深感遗憾,(日本)政府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该问题已经通过(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得到了彻底、最终解决”。随后,针对韩国大法院去年底关于新日铁住金和三菱重工等应当赔偿韩国受害者的判决,其表示“我认为该判决在国际法上并不成立。我已经指示相关部门采取具体措施,以便根据国际法采取行动”。

安倍首相所说的“具体措施”或是指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中达成的“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仲裁”。该文件规定,当韩日两国政府之间就《请求权协定》产生争端时,“首先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三条第一款);若仍无法解决,“两国政府将分别任命一名仲裁委员,并由两国商定的第三国政府指定第三名仲裁委员,组建起由上述三人组成的仲裁委”(第三条第二款)。据悉,日本政府向韩国政府转达了立场,表示当强制征用受害者们申请的扣押措施开始实际执行时,其将要求进行政府间协商;若随扣押而来的出售资产等导致日本企业受到实质损失时,其将要求设立仲裁委进行仲裁。

与此同时,日本还亮出了向国际审判法院(ICJ)起诉的王牌,对韩国进行施压。《每日新闻》5日转述称,“由于相关问题经两国间协商未能得到解决,日本政府要求设立仲裁委员会,同时考虑向国际审判法院起诉”。

但是未经韩国政府同意,日本政府无法设立仲裁委员会或向国际审判法院起诉。首先,与《请求权协定》一起签署的《关于争端解决的交换公文》中明确规定,按照“两国协商程序”,以调解谋求解决。韩国政府的立场是,通过仲裁委分出胜负的方式会对韩日关系造成负担,因此不便接受该要求。此外,韩国政府一直表示不同意向国际审判法院起诉。日本政府也十分清楚相关情况,但为了激起国内舆论,把国际舆论引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亮出了计算好的对韩“施压王牌”。对于受害者的扣押措施等,韩国政府的方针是与日本进行外交协商。韩国外交部当局者表示,“若日本要求进行政府间协商,我们将首先充分讨论相关内容,然后再进行应对”。

韩日市民团体中有主张称,应当将韩日政府、经大法院判决需承担赔偿义务的新日铁住金等日本企业,以及将韩日请求权资金当作种子钱成立的POSCO等韩国企业等四方聚集起来,成立可以治愈强制动员伤口的财团,借此探索解决方案。但是安倍政府几乎不可能为此进行有诚意的外交应对,两国或将进入没有安全阀的长期对峙局面。

曹基源 驻东京记者,朴敏熙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japan/877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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